陈魂铃看了也相当不忍心,如果没有发生那件惨事,想必她现在还是个健康快乐的高中女生。于是她说:
『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她迟疑了一会儿,接着低下头去,似乎她也不晓得如何是好。陈魂铃见状犹豫了好一会儿,然后牙一咬决定说道:
「决定了!你上我的身吧。这样一定可以找到害你的兇手了!」
虽然被灵体附身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身体会出现极大的不适感,有时还会呕吐不止,但是这样一来灵体生前所遭遇到的事她也可以一清二楚,甚至感同身受,但为了帮助她,她豁出去了,只能说谁叫她和她有缘呢?
因此,她先和方大能三人解说之后,便坐进椅子准备接受林雯君的附身。
当她的灵体和她合而唯一的同时,她的记忆如潮水般澎湃的涌入她的思绪。由于情感太过激烈了,她的脑袋霎时一片空白,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外力腾空飞起,遁入了无边的黑暗。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悠悠转醒,脸上佈满了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的水滴。
「你还好吗?」
「没事吧!?」
「快起来!」
方大能等三个人手忙脚乱的把她从地上扶起,陈魂铃这才发现原来她昏倒在地上了。
她强忍着剧烈的呕吐感,脑海里充满着原属于林雯君的惊慌与恐惧。原来那就是她的遭遇啊~~陈魂铃突然有种生不如死的悲痛!!
「我...我没看到兇手的脸,但是有看到车牌还有.....」
王子勉匆匆拿出笔电详细纪录她述说的话,然后拿出手机打电话给他熟悉的警察。......
一个礼拜后,警方宣佈破案,兇手是一名46岁的中年男子,叫作「赵晋山」。已离婚育有一女。酗酒、并有家暴纪录、另有多项伤害前科,平时以打零工维生。
那天他开着货车行经「11号公路」,看见路旁骑着自行车的林雯君长相颇有姿色,一时色心大起,趁着四下无人,他竟然用货车衝撞她的脚踏车,然后趁她跌倒在地上后拿起布袋从后面套在她的头上,再将她俘虏上车。
接下来一个月,他将她关在一个偏僻的货柜中行尽所有凌虐之事,直到她焉焉一息才将她弃置回原处。
这种天地不容的兽行替他换来了15年的有期徒刑,但是留下的却是林雯君和她家人一辈子永远无法抹灭的惨痛记忆!!
至于林雯君的灵体在那次附身离开后就消失了,连陈魂铃都看不到。大家只能默默祈祷,她能有醒来的一天。
※※※※
这个假日,方大能四人约在速食店中碰面。这段时间的经歷,让除了陈魂铃以外的三人对生命有了不同于青春的感叹。
「她醒了吗?」方大能问说。
张芍音回答:
「我昨天和国中同学去过看她。还没呢!」
王子勉转头向陈魂铃问道:
「那魂铃呢?有再看过她吗?」
陈魂铃摇头回答:
「没~从那天开始我也没有再看过了......」
那么她...到底去了哪里?
陈魂铃给了的大家一个可能的猜测:
「也许她已经回到她体内,等待时机一到就会清醒。」
张芍音期盼说道:
「如果真的这样,那就太好了!」
陈魂铃接着补充说:
「对啊!其实那天她会去「11号公路」是有目的的。大熊,你知道吗?」
「我!?」
方大能见到大家把注意力移到他身上,不禁一脸疑惑的说道:
「我怎么会知道?」
王子勉早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他搭着好友的肩膀诡异的说:
「那你认为她为什么要跟着你?」
「我......我......」
迟钝如熊的方大能也猜到了,他红着脸訥訥的说不出声。王子勉趁胜追击:
「怎样?等她醒了就让我这个好朋友帮你一把吧!」
方大能急忙拒绝:
「不、不用了,谁晓得你又会有什么餿主意。」
「臭大熊~对我这么没信心!!」
王子勉的手用力勾住了方大能的脖子,方大能赶紧用手回敬,两个大男生扭打成一团,看的对面的女生直摇头。
「哼!幼稚。」
陈魂铃下了这么个注解,张芍音则是笑吟吟的看着他们打闹。突然间,她想起一件事情,便低声问向身旁的陈魂铃:
「对了!我想问你一件事,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速食店?」
陈魂铃回说:
「当然是那个啊~有些灵体喜欢聚集在热闹的地方,尤其是坐在门口的那个m叔叔,很多灵体抢着坐在他旁边呢?真是奇怪!」
「什么?你说祂们很喜欢来这里?」
正在打闹中的方大能与王子勉听到陈魂铃这句话,不约而同从座位上跳起,表情紧张的张望着四周同时说道。
「哇~下次改约其他地方吧!」方大能建议。
「是啊、是啊!下次改去魂铃家的神坛好了。」王子勉补。
他们两人边说边往门口移动。这时,只见陈魂铃低声呢喃着:
「哼!我家神坛才多的是呢。」
不过,已经走出门口的两人都没有听到。......
※※※※
今天,她决定要鼓起勇气,骑着自行车前往他常去练车的那条公路。
虽然,傍晚的时候那条公路感觉有点阴森。但是,想到也许可以跟他一起併肩骑车,好像也就没有这么可怕了。
她想着等一会儿遇见他之后,要主动开口跟他说些什么?
上次比赛,你表现的真厉害!
没想到,復古脚踏车也可以拥有这么大的爆发力。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交换手机号码讨论练车技术吧?
对了!最重要的是:
你好!我叫林雯君,很高兴认识你。方大能同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