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立马红了。
哪有人这么亲密的碰过他的脚腕啊,陆铮的手指微凉,贴在他皮肤上的触感就像有一回他贪玩偷偷碰了电母的法器,当场被过了一层电流,整个身体都麻了。
他有点后悔今天穿这条露脚腕的牛仔裤了。
下凡之初沈清棠穿的一直是那身红底绣金边的月老服,他们神仙的装束总是几百几千年一个德性,轻易不做大的改变,每天掐个拂尘诀,就相当于凡人的“洗衣服”了。
但陆铮是个事儿精,给他买了一大堆的衣服裤子回来,他每换一套都能得到对方的一句夸,沈清棠被夸得飘飘然,从此爱上了凡人的装束。
有时候兴致起了,一天能换上三四套衣服。至于那身月老服,早不知道被他丢哪里去了。
“新邻居不在?”脚腕是很好摸的,越摸越舍不得撒手,手掌蠢蠢欲动的还想继续往上。
不过陆铮是个懂分寸的,没敢做得太过,适时松开了手,捏着自己的手指骨节,不动声色地问:“怎么又哭丧着脸?”
作者有话说:
谁说棠棠是学渣,明明很会活学活用。
第27章
沈清棠从靠背上跳下来,挨着陆铮坐下,从他手里咬了一颗话梅进嘴里,一边的腮帮子立马鼓起来,含糊不清地说:
“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好——”陆铮正要开口,却被沈清棠截断了,“算了算了,我直接说了吧,感觉好消息也不是怎么好。”
陆铮:“……”
陆铮:“……行,那你说吧。”
“哎……”气氛给的很足,话还没说呢,气就先叹上了,沈清棠把嘴里的话梅从左边换到右边,又从右边换到左边,两个腮帮子便一会儿鼓这边一会儿鼓那边,陆铮忍了又忍,指节都快捏断了,才忍住了没伸手去戳。
“好消息是对门的新邻居可能真是王秘书的命定情人。”
这不是挺好么。陆铮心想。
别人的情啊爱啊,陆铮以前是不在意的,他自己都没有那个心思,哪管得了别人。
但王秘书是跟在他身边时间最长的人,是他的亲信,贴嘴上说着不管对方死活,但实际上还是挺惦记对方的终身大事的,更何况这还同沈清棠有关。
——这次回天庭虽说挺顺利的,但保不齐哪天就会被人拎出来秋后算账,还是早解决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