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棠喜欢萤火虫,觉得它们很漂亮:“想!”
话音刚落,他眼前就出现漫天流萤,那些发着光的小虫儿从四面八方飞过来,围着沈清棠和男人翩翩起舞,有几只胆子大的,甚至落在男人的头发上、肩膀上,让男人也像在闪着光,好看极了。
男人伸出掌心,一只萤火虫落下来。
“伸手。”
沈清棠乖乖照做。
那只萤火虫就从男人的掌心落到了沈清棠掌心,一闪一闪地亮着,沈清棠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它飞走了。
“喜欢吗?”
“嗯!喜欢!”
“喜欢便好。”
之后有更多的萤火虫围着沈清棠飞来飞去,沈清棠追着它们到处跑,男人仍坐着,笑盈盈地看着他。
回眸的一瞬,正正巧撞进男人的眼睛里,那双眼睛比那漫天的流萤还要漂亮。沈清棠停下来,慢吞吞走过去,很近地凑到男人跟前。
男人淡笑道:“怎么了,这会儿又不嫌弃我了?”
不嫌弃,也不怎么。他就是……想碰一碰男人的眼睛。像之前碰男人的嘴巴那样碰。
咬一咬。
贴一贴。
但最后他到底什么都没做,只是拉起男人的手,说:“我想回家了。”
男人身体不好,夜深露重,在外面待的时间久了,沈清棠怕他又生病。
而那个亲吻,那份悸动,便藏进了流萤之中,成了小花妖一个人的秘密。
落霞山在邻市,一来一回六七个小时,陆父陆母是傍晚出发的,即便求完平安符立刻回来,最起码也要等到十一二点。
但恢复了记忆的沈清棠一刻都没法再等下去,他在陆铮病床的周围布了个感应结界,确保这边如果有什么事自己能第一时间赶到,便回了陆家。
虽然现在已经是十月中旬,院子里的那棵海棠树却依旧长得很好,枝繁叶茂、叶片绿得发亮,也不知道是因为有沈清棠在,还是陆铮之前让人浇的那一桶马粪起了作用。
粗壮的树干上用红绸缎系了个大红绣球,上面用黑色马克笔写了他和陆铮的名字,字是好看的、审美却糟糕透了。
好好的一棵海棠树被这么一搞,看起来简直又傻又丑。
不论是沈清棠还是陆家其他人,走过海棠树的时候都会下意识捂脸——不忍心看,越看越心痛、越看越怀疑自家儿子/少爷是脑子长泡了。正常人干不出这种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