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感情也要看缘分。”
吃完晚饭已经快八点了,程晚秋提着白天买的水果跟着王晋源回家,他两只手都端着东西实在腾不出手。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走到小卖部转角,正好林初也从光线昏暗的路口出来。
他穿了件黑T恤,上面印着粉色的暴力熊,倒是和他那头粉毛很相配。
而且和前几次不同,林初这次出现的形象比过去几次加在一起还要好,首先那头粉毛一看就是打理过,其次他还戴着首饰,露出头发的白皙耳垂戴着枚黑色的耳钉,连脖子上都挂着条银项链。
那无可挑剔的侧脸带着漫不经心的冷意,有一种很特别的散漫,走出来的时候他余光瞥了眼程晚秋他们,脚步一秒都没停,快步往村口走去。
王晋源早就习以为常了,顺嘴就嘀咕了句,“他怎么还在那里上班……”
程晚秋直到看不见林初了才好奇地问他,“你知道他的工作?”
“知道,他在酒吧上班。”
“酒吧?”程晚秋有些惊讶,“他是调酒师吗?”
“不是,是服务员。”
程晚秋一脸茫然,有点不敢相信林初那半永久臭脸能干这一行,“……他当服务员?”
“对啊,那还是镇上最大的酒吧,我听说那儿的老板是他朋友,很照顾他,林初还未成年的时候就在他那里打黑工。”
“他没有上学?”
“高中没读完就出来了,因为老是有人找他打架,几次打架斗殴,严重违纪学校就把他开除了。”
程晚秋听得眉头一拧,王晋源已经往前走了,“他啊其实最早不是在酒吧上班的,是因为在奶茶店打工的时候惹了些麻烦,没办法,如果不是那个酒吧老板保他,他的下场很难说的。”
“什么意思?”
“林初的脸给他惹了很多麻烦,容易招惹变态,就是那些喜欢玩男人的老是去骚扰他,搞得人家奶茶店的生意都很难做。林初那时候很需要这份工作,他脾气又不好,下手也黑,有天下班有个人尾随他,差点被他打死。”
程晚秋眉头皱得更紧了:“那人差点被打死不是他活该吗?”
“…………是,但是那人家里有点背景,总之听说这件事后来是那个酒吧老板帮他摆平的,然后林初就去那个酒吧上班了,一直到现在。”
第4章
这是程晚秋第一次去王伯家,离程家还是有点距离的,不算是很近。
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人,这些人也住在桃园村,而且显然都和王家熟识,几乎他们见到的每个人都会和王晋源打招呼,这也能看出王伯在村里人缘很好。
“晚秋哥,那里就是我家。”王晋源指着不远处的一栋两层半小楼,门里亮堂堂的,门外还趴着一只小黄狗。
程晚秋认得,这叫中华田园犬,很聪明还好养活,农村里经常有人养来看家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