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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美人 李书锦 1021 字 8个月前

    “反正现在时间还早。”林初牵起程晚秋的手就走上了公园的台阶,“去看看,看看他唱歌有没有你唱得好听。”

    程晚秋被林初拉着走,笑得很无奈,“人家是专业的,我怎么能和专业的人比?”

    “专业的怎么了?你十七岁唱歌就那么好听,怎么会比不过他?”

    林初拉着程晚秋的手在公园里四处寻找,很快他就听到了属于吉他拨弦声,循声望去就看见远处的空地上围着的人群。

    “在那里!”林初有些兴奋地拉着程晚秋冲过去,好像要带着程晚秋跟他们年轻的房东打擂。

    藏星乐队在桃林镇确实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他们每周六固定会在喷泉公园演出,很多他们乐队的歌迷都会早早地过来占前排,其中以女孩子居多。

    于是在各种穿着文艺风长裙的女孩子堆里,两个身材高挑修长,其中一个还染着耀眼粉毛的男人,在出现的第一时间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程晚秋一手被林初牵着,另一手提着一个黑色的编织袋,看着很像是刚从火车上下来。

    正在演唱的张丞星也看见了他们,他微一挑眉就当做是打过招呼了,继续慵懒又深情地唱着民谣风的情歌。

    他嗓音条件好,低低的还带点磁性,唱起歌来还有点性感,这倒也不奇怪为什么现场的女孩子会这么多。

    一首歌唱完后,在成片的掌声和欢呼声里,林初扭头附在程晚秋耳边说悄悄话,“哥,我觉得你唱的要更好听。”

    程晚秋笑了笑,也学着林初偏头附在他耳边,“谢谢桃桃。”

    接下来张丞星又唱了另一首歌,风格较上一首又大不相同,有一种难言的孤独和伤感。

    周围看演出的人都很安静,默默地听着人群中间的人弹着吉他唱歌,乐队的其他人都在他的身后,给他伴奏给他和音。

    这是一支很成熟也很整齐的乐队,比程晚秋在十七岁时因为隐秘的叛逆而玩的乐队更加专业。

    他十七岁时玩乐队的起因源于迷茫,因为他在青春期的某一天里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发现自己对杂志上身材火辣性感的女人没有兴趣,比起美丽的姑娘们,他更容易被美丽的男人吸引目光。

    程彦曾经评价他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宁缺毋滥。

    他从来没有着急过要去寻找“真爱”,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遇到对的人需要时间,而他正好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他已经想不起来十七岁时站在酒吧的小舞台上唱歌的心境,也想不起来那时的迷茫与彷徨。

    十七岁的程晚秋不认识林初,没有爱上他也没有拥有他,而二十六岁的程晚秋心里眼里都装着林初,他和此刻就站在他身边,紧牵着他手的人每夜相拥而眠,又在每天清晨里相拥而醒,他们在朝夕相处里计划未来的点点滴滴,说好了五十年后变成老头子了要一起翻年轻时的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