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女(魂变彩蛋篇)(1 / 2)

驱魔少女 白英 1900 字 7个月前

我的名字叫阿草,从凤山北上到诸罗山打拼。初来乍到的我,无意间在大目降街头看见地主户-王家在招聘长工。自认汉草和体力不输人的我,于是便自告奋勇的去排队。在确定录取时,王家的人要我填个人资料,但从来都不识字的我怎么可能会写?

    这时候,一名端庄得体的大家闺秀小姐走了过来,她的身旁还伴随着一名丫鬟。其实不得不承认她们俩真的很美,但比起那位大小姐的美艷动人,我更喜欢她身旁那清纯可人的丫鬟。

    此时,大小姐走到招聘处这,看了看我,似乎很满意的笑了!这时,所有王家人都对她鞠躬作揖,看来她真是王家大小姐。这时她再次满意的看向我,莞尔一笑的说道。

    大小姐:「阿福,这人不识字没关係,他的资料我来帮他填,可以吗?」

    家丁阿福:「是,小姐。」

    随后,她坐到桌前,拿起笔来。一旁的丫鬟正奋力的帮她铺纸磨墨,直到片刻后她才用笔蘸了墨,并问起我的身世。在这过程里,她那双妖媚艳丽的眼睛还时不时对我暗送秋波,看得我浑身上下好不自在。

    大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哪里的人?」

    我:「我叫罗阿草,打狗凤山人士。」

    大小姐:「今年几岁啦?」

    我:「2...23。」

    大小姐:「原来你大我两岁?很好!恭喜你成为我们王家一份子,欢迎你。」

    我:「谢…谢大小姐。」

    填写完毕之后,她将家规和契约一条一条唸给我听,我确认没问题后便盖上手印。

    大小姐:「对了!我叫王牡丹,这位是我的丫鬟,叫胭脂。今后在我们家有什么需要,可以找我帮忙,呵呵。」

    我:「谢大小姐。」

    就这样,我糊里糊涂的签订十年契约成为王家家丁,而我也被冠上王家的家名-「王庆」。

    在前两三年里,我在王家里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小姐和老爷夫人也对我很是器重。

    但是,有件事让我不得不提,那就是…小姐真的是朵不折不扣的交际花。因此整个府里上下,从管家到帐房,再到厨子乃至家丁,都跟她有染。在某天夜里,我还看见管家偷偷摸摸从小姐闺房里的窗户爬了出来,出来时还光着膀子呢!

    除了管家以外,我还时常在花园和后院里,看见她和家丁们搂搂抱抱,打情骂俏的模样,真不怕别人看出她的水性杨花吗?儘管如此,也就算了!有一天我走经过小姐房间时,听见屋内传来她和管家对话。

    牡丹:「管家,你说你是爱我?还是你老婆?」

    管家:「当然是爱你多一点呀!小姐。」

    牡丹:「怎么你还叫我小姐?」

    管家:「喔!对不起,牡丹…」

    之后,他们的谈话就完全令人发指到了极点。

    牡丹:「你既然爱我,那你家里那口子怎么处置?」

    管家:「这…」

    牡丹:「哼!不是男人,亏你还说爱我?」

    此时,牡丹掏出一包药粉交给管家。

    牡丹:「这包你带回去,给那婆娘吃了吧!这么一来,你就不用怕我们之间的事有人阻止。」

    管家:「可是,我…」

    牡丹:「怎么?下不去手?还是要我派人行动?」

    管家:「别…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听到这,我整个拳头都握紧了起来,怎会有这般恶毒的女人?

    算了!其实比起她,我更喜欢胭脂。没错,在进来工作的第二个月,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只是碍于家族门规,我俩的恋情始终处于低调状态。唯一能相爱的时候,只有在夜深人静大家都入睡时,彼此约在花园或后院互诉衷肠。

    胭脂:「庆哥,我们的恋情老是这样也不是办法,不如你带我远走高飞吧!」

    我:「胭脂,其实我也有想过。但毕竟我给王家签定十年的长工契约,如果我们这么冒然离开,肯定会连累我老家的家人的。不如,我们静待其他机会,然后我们到时就一起离开。」

    胭脂:「嗯,庆哥,我等你。」

    我:「胭脂…」

    胭脂:「庆哥…」

    我们看着彼此的眼神,接着便拥吻在一起,接着直接在花园草丛里彼此献上自己身体。

    过没几天的一个早晨,我挑着担子要出去打水时,在小姐面前走经过。小姐看到我立马让我放下担子,并拿出手绢为我擦汗,擦完汗还不时伸手在我身上来回挑逗。

    牡丹:「庆哥,会不会热?进来我房里帮你倒杯茶吧!」

    我赶忙将她的手移开我的身体,并再三躲避。

    我:「小姐,不要这样!让别人看见,我就不好了!」

    牡丹:「你怕什么?有我在,包你没事。」

    说着说着,小姐一手搂住我,一条腿勾住我的脚,并上下磨蹭着。

    我:「呃…小姐,真的不要这样!我出去干活了!」

    牡丹:「喂!王庆你…」

    眼看牡丹小姐勾引男人越来越猖獗,我在王家里只得避开她的活动范围,毕竟此时我的心里,只有胭脂。

    某晚,小姐找我到她房里,说要谈一些关于我的要紧事,若非因为她那所谓的要紧事,不然我还真不想踏入这女人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