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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 长不出青苔 973 字 8个月前

    忽闪忽闪的睫毛扫在掌心,微痒。

    这是他的omega。

    年少时志向远大,现如今棱角磨平,只希望护好身边人。

    因为发热期刚过,孟厌被强制要求在家休息三天,他学着先把菜切好,饭煮上,等纪戎回家掌勺。阳台上的植物也被他照顾得很好。

    忙着新店开业的事,这几天两人没怎么说过话,相处起来和刚见面时好像并没有不同,但纪戎无端感觉孟厌变得粘人起来。每天他一到家,孟厌就竖着个灰耳朵,围着他转来转去,只是次次被发现时都要欲盖弥彰掩饰一番。

    除了周一去研究所做检查出过一趟门外,这两天孟厌一直窝在家里。眼睛还没消肿,白天看电视看得上瘾,吃饭时他一直埋着头用手揉眼睛。

    纪戎见他两只眼睛都揉得通红,成了只灰兔子,洗完碗便拎着人去小区楼下散步。

    天气闷热,秋千架上没人,一只三花猫蹲在彩色滑梯下梳毛,听见响动,竖起尾巴晃着大肚子颠颠跑远了。

    于是两个人坐在秋千上,吹着晚风,静静晃着。

    想养吗?纪戎见孟厌一直盯着跑远的猫,以为他想把猫带回家。

    孟厌耷拉着耳朵默默摇头,表情忽然变得难过。可他曾与狗抢食,和野猫一起翻过垃圾桶,深知流浪生活万分艰难。

    对不起。他对着黑黢黢的灌木丛道歉。

    纪戎没明白,只当孟厌不喜欢小动物。他有心想问一些事,怕孟厌抵触,尝试着先敲敲打打问些皮毛,谁知小狼崽很配合,问什么答什么,甚至主动交代了自己在斜府街学着帮人偷东西的事。

    斜府街,薛景。纪戎重复着这个名字,眯起眼睛。

    原来是被拐卖去了黑市,那纹身的事也说得通了。纪戎牵起孟厌细细的胳膊,放在手里揉了揉,心里有怜惜,也有庆幸。

    他无意去打探别人的隐私,也不想揭人伤疤,只是事关薛海明,他不得不多嘴问两句。

    孟厌垂着头,坐得乖巧。因为天气变热,新换的亚麻底凉拖鞋前露出了小小的脚趾,他将脚趾缩在蝴蝶结下藏起来。

    如果能把自己也藏起来就好了。

    刚被接回孟家时,也有穿着制服的警察上门找他问话,那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他身上。

    妈妈的手很软,看向他的眼神很温柔。

    我家孩子好不容易回家,这么点点大,受了很多苦,就别逼着问他了,都吓坏了。

    于是他紧紧抱着妈妈的脖子,埋着头躲在妈妈怀里一言不发。

    人的矫情就是这样,无人问津时明明毫无征兆,等有人过问时就如开闸泄洪,骤起惊涛骇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