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过生日捡的树叶,还有他放学路上偶尔摘给纪戎的野花,都被这只温柔的兔子夹在了日记本里,妥贴收好。
无论他送什么,纪戎都很珍惜。
今天接到了我的omega,看起来很瘦小,眼神很警惕,讲话凶巴巴的,应该过得很不好,很可怜,我希望能把他养得白白胖胖,期待。
耳朵真可爱。哦,我不是福瑞控。
孟厌的饮食喜好:不爱吃肉,爱吃胡萝卜?(此事待考证)
厌厌是个很可爱的小朋友,内心柔软又善良,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发现他的可爱。
原来不是爱吃胡萝卜,是怕花钱。(考证完毕)
今天又发现了孟厌的优点:勤劳。小爪子总是弄得脏兮兮的,也不会剪指甲,还以为我没有发现袜子破洞的秘密,哈哈,笨呐,纪先生什么都知道。
孟厌不爱吃蒜,以后做菜少放。这小崽子不挑食,找到这一条可真不容易,可惜还是被我发现了。
因为他嚼到蒜会皱眉。
如果能把我的omega揣在兜里就好了,嗯,我得反思我的黏人。咳咳,纪戎,你二十八了,要稳重。
没有办法,因为孟厌太可爱了。
孟厌的口头禅:真烦,烦死了,好烦呐,你真烦人。越来越软,怎么回事?
哦,是我的功劳。
开枪了,会有麻烦,不后悔。我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棍子落在孟厌身上。
以后得写晏晏了,总会写错,还不太习惯。其实我从不觉得他是个讨厌的小家伙,他一直一直都是我的宝贝。
人和人之间的羁绊很神奇,其实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了。
视线模糊一片,孟晏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最后埋着脑袋趴在桌子上哭得肩膀都在颤。
棍棒、恶语带来的疼痛、委屈都没有叫他想哭。结果冰霜被暖阳融化后,全都淅淅沥沥落进了他的眼眶。
所以不是他爱哭,是纪戎太坏了。
隔日大早,还迷迷糊糊睡着,纪母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又在催促着给纪苗苗介绍对象。
纪戎照常将孟晏送去学校,坐在车里给他弟打了个电话。
来了首都安家后,回家的机会更少,也确实很久没顾得上那个小兔崽子了。
哦,哥,这个啊,这个不用你操心了。电话拨了很久才接通,对面的人语气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