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标记你吗,小晔。”
啊!!!啊!!!啊!!!
我是被迷了心吗!
陶晔哭都哭不出来,他当时被甜丝丝的蜂糖味包裹得密不透风,脑子里除了想闻一闻就是想舔一口,像是中了蛊一样的嗯了一声。
嗯了一声!
嗯什么嗯啊!
陶晔抱着被子直想哭。
那个时候的他做梦也没想到,那个兵荒马乱的早上被他夹在衣服里带走的小书签,能让他珍惜的保存这么多年。还在这么久之后,倚在这个满是蜂糖香的傻熊的怀里慢慢回忆。
“本来是无意夹带的东西,可是我越看越舍不得扔。”陶晔稍稍抬起头看自己的大狗熊,“虽然那个时候我不想看见你得很,但是这个小玩意儿,我很喜欢。”
和他自己的信息素一个味道的小桂花书签,他虽然嘴硬,但是的确非常的喜欢,太喜欢了。
从来没有人为他做过如此合乎心意的礼物,那么小巧又精致的东西,根本不像这么粗糙的人能做的出来的东西。
一份独一无二,包含爱意的礼物。
渝大俊抱着媳妇儿跟着想起当年:“我那个时候是傻,看着你手忙脚乱的跑,就去追,被你爸看见就是一顿毒打,嘿嘿……”
“你还说呢,我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一团乱,翻身无望。”陶晔定定的看向渝大俊的眼睛,“渝大俊,那个时候,我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你简直就是一个扫把星。”
渝大俊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他看着满眼认真看着他的陶晔,觉得胸口有点顿顿的疼,不剧烈,却把他心口上结痂的血窟窿撕开了一道口子,慢慢的渗血。
“我一直都梦想着和我深爱的alpha谈一场浪漫的恋爱,我们做所有情侣会做的傻事,然后他向我求婚,我们在亲友的祝福下成为终生伴侣,然后他拥有我,我拥有他,我愿意和他组成家庭,为他诞下血脉……”陶晔还是看着他,眼眶慢慢的红,“可是,你把所有的顺序都打乱了。”
“小晔。”
渝大俊很少这么叫他,嘴里总是媳妇儿媳妇儿的喊,陶晔看着渝大俊几乎是慌乱的擦掉他控制不住的眼泪,然后颤抖的开口:“别说了……不要难过,小晔,你可以什么都不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