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一次跟一桌不太熟悉的人吃饭还有点拘束,但饭菜味道是真的棒,我也吃过饭馆的饭,但跟李老太家的饭比起来差太远了,我甚至觉得今天这一桌菜就够红红火火开一家饭馆。
我吃饱以后李老太还让我端了一盆排骨烩菜给我爸我妈,我爸妈他们也吃得特别香,听说我想跟李老太学做菜,都期待得不得了,连连说我要是考不上高中,能学到李老太的手艺开个小饭馆也行。
我是真的想跟李老太学做菜,所以回家以后拿着本子回忆着李老太做菜的顺序还做了笔记,我家里还留了不到一斤参薯干,够做至少两次,我打算先尝试两次,等到熟悉些以后再带上礼物去请教李老太,去学点真本事。
把参薯干当萝卜干炖到肉里头真是香得很,尤其是在一次蒸和晒以后再油炸,彻底去掉本身的酸涩味,吸收上肉汤简直是一绝。
果酱这玩意不符合本地人吃饭的习惯,但毕竟我们家卖得便宜,而且黄颓子的酸甜味也确实招人喜欢,所以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二十八瓶果酱全部都卖了出去,不光我们家菜水钱稍微宽裕了点,我爸和我妈也不再因为东西难卖或者没钱进货而长吁短叹。
月底穿过石门的时候我拿了三个超大的编织袋,黄颓子的季节已经要过了,我要多拿回来些参薯放小卖部里卖。
不光是编织袋,其实这一次我还拿了三根剥掉外皮的火腿肠,它们是我给村里大狗带的礼物,我俩老交情了,它帮着我照看田地还有小屋省了我多少后顾之忧,以前我只能给它吃点参薯或者一点点小猫鱼小虾米,这回手头宽裕,可得好好谢谢它。
凝固的时间恢复流动,我把编织袋塞进小屋低矮的门里头,小声:喂~喂~的叫。
大狗连名字都没,作为村里唯一一条狗,它的名字就叫做狗,我以前一度以为狗是它的名字,但了解稍多才知道那只是个泛称。
不晓得正在哪巡逻的大狗很快就听到动静小跑了过来,它个头可真大,我无聊的时候会抓着它的两个前爪让它站起来,它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能比我高出三颗脑袋。
我手上火腿肠散发的异样香气很快就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歪着大脑袋在我手边闻来闻去,大扫帚似的尾巴兴奋地摇晃着,显然对这种味道非常喜欢。
但大狗真的很绅士,它从来不会从别人手里抢吃的,我把香肠递给它,它凑近闻了两下,试着轻轻咬了一下,然后小心地把香肠从我手里叼出来,仰头几口吞下去。
香肠味道不错,大狗狼吞虎咽下去以后意犹未尽,把我手都给舔了了一遍才罢休。
我想钻小屋睡觉,但大狗心情不错,估计想我陪他,用脑袋蹭我腿,我不得不坐到门边平常当凳子的石头上搂着它顺毛,跟他培养培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