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昼从来不揭穿这一层,任由关阳一个人折腾。
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怎么想。
“以前没见你背过包。”有人讲话。
纪时昼回答:“不是我的,方霁的。”
余下的人便了然地点点头。
学校里早有传闻纪时昼是gay,说是有许多次饭局后都看得到一个年轻男人来接他,起初大家推测纪时昼要么是谈了男朋友要么是被包养了。
后者纯属嫉妒他的那帮人谣传。
纪时昼的父亲是华都X大的教授,母亲又是师家人,这样的家庭背景下他是怎样都不会缺钱花的。
后来知道那个所谓的年轻男人是纪时昼从高中时期就认识的朋友,谣言更是不攻自破。
“方霁”这个名字也是在那段时间里被大家所知晓的。有太多次纪时昼嘴上说着自己请客,结果最后来付账的人是方霁。
这两个人始终维持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此后便有传言说方霁才是喜欢同性的那个,而且暗恋纪时昼多年,心甘情愿给纪时昼当舔狗,还是随叫随到的那种。
下课后纪时昼和舍友打过招呼,径直走出教室。
刚到门口,关阳远远喊:“纪时昼,你晚上在宿舍的吧?”
纪时昼停下脚步,头顶已经超过门框一截,连带那黑色挎包都被衬得娇小许多,往日里占方霁大半背部的背包被他轻松拿在手上。
“有事?”
关阳耸了耸肩膀,“没什么事啊,就是问问,你应该在的吧。”
纪时昼不接他的茬,只说:“有事给我打电话。”
而后动作熟练地弯腰、低头,避免头顶与门框的亲密接触。那背包自然落在他肩膀上,却没有和方霁一样斜跨着,只是稳稳落在肩一侧。
下楼时在走廊上遇到那个拜托他养小狗的大一学生。不知道巧合的成分有多少,纪时昼耐心听着面前的女生同自己说话,偶尔回应一两句。
忽然他的目光在她脸颊的雀斑轻轻划过,突发奇想要是方霁脸上有雀斑会是怎样一种模样。
大概也不难看。
因为方霁本身长得就不难看。
讲到最后,女生小心翼翼说着:“谢谢学长,实在太麻烦学长了。”
纪时昼熟练到近乎机械地摆出一个笑容,嘴上说着“不客气”,心里想的却是没关系,反正狗给我就是我的了。
他之所以会答应,就没想着要还回去。
那样一只刚刚两三个月大的小狗,怎么可能是养了一段时间不敢再养的?分明是刚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