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晚……小晚……”
盛之榆抱着他直接跪在玻璃碎片上面,被划伤了也丝毫感觉不到痛意,眼泪溢满滴落在了时晚的苍白的脸上。
Omega的脸颊上还能看见干涸了的泪痕,有血珠弄了些在他的脸上,显得人更加脆弱可怜。
他的脉搏跟呼吸都很轻,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散。
“别哭了!赶紧送他去医院!!去晚了他就真回不来了!!!”一向冷静的袁卿厉声的说道,救护车的工作人员也上楼了,他们想要从alpha的怀里将Omega接过来,但盛之榆却固执的不让,好像担心这些人会将自己的宝贝夺走。
医生一时为难,袁卿却说:“你不放手就抱着他赶紧医院,你是不是想看着他死一一”
盛之榆这才从绝大的悲伤中清醒过来,他抱着时晚用最快的速度将他送上救护车,玫瑰花香的血液将盛之榆的白衬衫给浸红。
助理崔进早就跟医院联系了,此时医院空闲出来最权威的医生,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救护车一停就连忙上前。
担架床快速的推送到了手术室内,盛之榆瞧着门被关上,他脱了力一般跪在了手术室门口,垂眸望着手上残留的鲜血一边哭一边发抖。
我不应该将他扔下的……时晚当时都哭的那么可怜的求着自己不要走,我怎么能这么狠心……
盛之榆一直自认为他是对时晚最好的人,可细细想来从前也好现在也罢,时晚所受的委屈全是拜自己所赐。
他的性格很好,是旁人只要给他一点点温暖就会掏心掏肺的性子,他明明心思那么细腻敏感又固执,却为了能留在自己身边说出“你以后有了别的Omega我也会很乖的,我不会去打扰你们,但求你别不要我赶我走。”
如此卑微可怜。
时晚曾经不止一次的说盛之榆我只有你,你别不要我,不然我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从前只当那些话是在开玩笑,现在才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
时晚从十岁到盛家开始就一直很乖,小小年级不贪吃不贪玩,不管自己多么宠他也没向自己提过要求。
后来他长大了,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两人就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他也很乖,自己忙没时间管他也不生气,不管是闹脾气还是撒娇都很适度,只要稍稍见自己是真不高兴了,便立刻软下来道歉讨好。
房子、车子、金钱、这些东西时晚都没有主动找自己索求过,给他的卡没见他真正用过几次。
他一直很乖的待在自己身边,两个认识十四年,在一起六年,他真正开口过的不过是“盛之榆,你能最终标记我吗?”
“盛之榆,你能跟我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