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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 景巳 998 字 7个月前

    小朋友道:“我看你都好几天没上课了。”

    程砚说:“我在家待着你上哪看得到?”

    小朋友有理有据:“我妈说的,她说是你妈讲的。”

    “我妈。”程砚拍了下脑门。

    “那你以后还能打球不?”另一个小朋友张口问。

    “能,只是扭伤,好了就没事了。”

    “哦。”那小朋友点点头。

    程砚找一边的椅子坐下,小朋友们想要他上场,可又都知道他受伤了,只能让他干坐着了,程砚看着这群欢脱的小屁孩,打球的技术已经不生嫩了,几个小学没毕业的成天组织在一块儿,还自封为「流川枫」「樱木花道」亲传弟子,名头搞得响当当,程砚虽然十分想吐槽,但看在自己也曾是中二少年的一员里,就算了吧。

    其实篮球这个东西没什么特殊,但又十分奇特,有人喜欢,有人不爱,程砚知道,他们并非不爱这项运动,而是纯粹地犯懒,程砚开始喜欢这项运动的时候,班级里能玩得来的也就只有赵一白了,打篮球大多数人可以上手,但是打比赛就另当别论了,他约不齐人,和赵一白找别的班聚在一起打,当时的他没有那么大的执念,只把篮球当爱好,现在却一心扑在上面倾注了所有的热情。

    小时候追求的是一种快乐,觉得很多小伙伴在一起打球是很爽的事情,长大后慢慢地不这么觉得了,开始追求输赢与胜负,经常性地因为输球不开心,因为开始懂得了面子与自尊。

    他从小就开始打,算是比较早摸球的人了,大大小小的比赛也算是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水平与技术也算是见识过,而对于自己相当慢热的长进,他却无法改变这种状态。

    他的球技并不算是很差,在他这个年纪已经是蛮老辣了,可他把目标定的太高,注定要为无法达到那种境界而失落。

    程砚撑着下巴,盘起一条腿,坐在长椅上,悠哉悠哉又满是心事地观赏孩子们打球,正这时候,球越过众人朝他砸来,这次的程砚留了个心眼,反应迅速地接了过来,扔回冲这边跑的男孩手里。

    “哥,我刚才看见白爷了。”抱住球的那小男孩和程砚搭话,赵一白的家离这里也不远,他也能跑过来聚聚,大家伙也都认识,提起来都是老朋友的语气。

    “嗯,他刚在我家。”程砚说。

    “把他叫出来啊,他好久没来教我们了。”小朋友惦记着,现在程砚指望不上,只能把主意打在赵一白身上了。

    小朋友喜欢和大人们一起玩,程砚明白这个心态,他也是这么过来的,争相要在大人面前展现自己。

    “他刚回去,明天再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