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亮堂堂的,秦朗听见门响后,慌张的合上了手里的书,嘟囔着说:“怎么现在才回来,我都担心死你了。”
话还没说完,抬头看着眼前容光焕发,皮肤白皙红润柳眉樱唇穿着紫色连衣裙的妻子,眼睛一下子放大了,下意识的砸了下嘴:“你,你这身是咋回事儿。”
由于太过惊讶,秦朗家乡话脱口而出,灯光下秦朗皮肤发黄头发干枯,衬衫袖子上挽着,露出了并不粗壮的胳膊。
顾晓晓将服装袋放下,活动了下胳膊然后冷淡的说:“生病了心情不好,去逛了逛街买了身衣服。”
秦朗虽然没怎么逛过街,只看那些光鲜亮丽的购物袋,也能看出妻子这次衣服至少一二百块钱一件。往日,妻子总跟他说,他是男人需要出门应酬衣服贵精不贵多,所以给他买几百块的西服,自己则买批发市场几十块一件的衣服。
跟妻子恋爱结婚多年,秦朗还是头一次见她穿的这么光鲜,顺带着让她变得好看了许多。
但是想到买衣服的钱,秦朗心疼的说:“怎么买了这么多衣服,你原来的衣服不还能穿么,这得花多少钱啊。”
“哦,也没多少,不到八百。”
“什么,八百!你这也太败家了吧,八百够咱一个月的房租加菜钱了。”
妻子漂亮固然是好事儿,但是李秀玲本来就生的普通,打扮之后不过比平时好看了些,绝对没到让人惊艳的地步。她在衣服上花了八百块,像是割秦朗的肉。
顾晓晓对秦朗没什么好印象,闻言冷哼一声,然后例数到:“我自打嫁给你后,买过几件超过一百的衣裳。这些钱都是我一分分辛苦赚下的,花到你一分了么。别人家的男人都是顶梁柱,跟着你吃也吃不好喝也喝不好,生病了医院都住不起。”
别人都说李秀玲不善良,顾晓晓却觉得她太善良了,善良的有些懦弱,要是她早就在知道秦朗背着自己讲钱拿去做慈善时已经离婚了。怎会心软,想着再给他一次机会,以至于后患无穷。
平日生活里,李秀玲总是照顾着秦朗的自尊心,虽然他工资没自己高,但总是将他奉为一家之主,在外人面前给足了他的脸面。在顾晓晓看来,秦朗就是被李秀玲惯坏了,才这么不识好歹。
要是真换一个物质厉害的女人,他的工资还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捐出去么,娶到李秀玲这个贤妻着实是他三生有幸。
秦朗让妻子这么一抢白,伤了大男子主义的心,怒气冲冲的说:“你这是什么话,李秀玲,你忘了当初结婚时咱是怎么说的。你要是喜欢有钱人,你去找啊,你冲我发什么火!”
在外人面前,秦朗脾气是无限的好,但是在妻子面前,除非李秀玲一路顺着他,否则他绝不会有半点儿隐忍。李秀玲这妻子做的实在太好,直到买房才和秦朗红了脸,领略了他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