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探花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江湖传奇,但在林诗音面前,他却只是她的表哥。
时光是多么无情又多么长情,孙小红看着林诗音将五个酒杯全都斟满,主动伸手取了一杯。
粥菜空了,酒杯满了,每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杯酒。
“等你们旗开得胜。”
林诗音举起杯子,以袖遮面一饮而尽。
“早些归来,晚上还有二叔藏的老窖喝。”
孙小红喝完酒,将空杯放到了石桌上,洒下银铃般的笑声。
李寻欢和阿飞还有顾晓晓,将杯中酒饮尽,出发的时候到了。林诗音和孙小红没有一直送下去,她们站在冷香小筑中,目送着三人离开。
人的一生,有的路很长,有的路又很短。
在坐上前往金钱帮的马车时,李寻欢想起了当年雪中披着猩红风氅的小女孩,朝他走来的路。她替他将雪人装上了眼睛,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那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起分享,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马车吱呀吱呀的晃着,李寻欢突然发觉他好久没有咳嗽了,他的身体在慢慢的恢复,他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连同年轻时那灼热的难以隐藏的热情。
这条路究竟是长是短呢?
他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所以这条路走一次嫌长,多走两次就会变短了。
马车在巷口处停下,车夫说什么也不愿往前走,顾晓晓他们也不强求,下了马车朝巷子深处走去。
他们在一座宽敞的庄园前停下,看起来,这座庄园和别的豪富人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若非要说区别,应该是门楼里没有下人守着。
这就是金钱帮总舵,太过寻常,反而让人觉得有些不寻常。
李寻欢提步第一个上了台阶,顾晓晓和阿飞紧跟在后面,迈出不到五步,她已经感受到了阴森森的杀气,一种让人肌肤起微小颗粒的杀气。
顾晓晓手按上了佩剑,腕上手镯也朝下滑了滑,阿飞眯起了眼睛,
他们继续往上走,还未走到大门处,十几个人幽灵般从四面八方同时出现。
十八个黄衣人,每个人衣服上都镶了金缎子,顾晓晓的剑晃出了一小段。
“在下受上官金虹之约,前来赴会。”
李寻欢微微笑着,似乎没看到黄衣人身上的杀气,也没认出他们各自显赫的身份来。
“你是李寻欢。”
一个略显喑哑的声音传了出来,但十八个人似乎谁也没有开口,这声音又像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