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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主 吴百万 988 字 8个月前

    就连最光亮处的那个人,也没有让他产生两年不见恍若隔世的陌生感,仿佛再见还是昨天。

    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这两年间,大到电视电影,小到饮料零食的外包装,APP开屏,微博热搜八卦论坛,陆少珩总能隔三差五地见到他。

    但他依旧是一个镜中人,看似近在咫尺,实则不在一个时空。

    就在这时,突然爆发的欢呼声截断了陆少珩的视线,场边临时搭盖的化妆棚打开,一位女演员从棚里走出来。

    大明星现身,引得人群中一阵躁动,陆少珩没来得及离开,被汹涌的人潮推搡着往前走,不知不觉间被拱到了前排。

    哎,那边那个。一个场工打扮的男人嘴里叼了根烟,用下巴点了点陆少珩的方向。

    我?陆少珩看了两眼周围,觉得这位兄弟喊的可能是自己。

    不是你是谁。男人把烟拿下来捏在手上:先别管这边了,赶紧帮我把这几截轨道搬到溪那头去。

    陆少珩看了眼溪的对岸,回过味来,今天不巧,他穿了一件和剧组工作人员颜色一样款式类似的衣服,场外光线昏暗,他这是被当作维护场外秩序的场工了。

    这本是个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误会,但陆少珩什么都没说,发挥起了活雷锋的精神,当即拿起堆在脚边的轨道,走向指定地点。

    心跳随着脚步愈发急促,陆少珩贴着灯光的边缘往前走,身影完全隐没在光照之外的阴影里,和剧组里最不起眼的小工一样,拖着两截轨道从那个人的侧后方走过。

    交错而过的瞬间,他们谁都没有看对方一眼。

    作者有话说:

    *带星号的部分非原创,是我根据网上找到的心理学理论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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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 不认识

    晚上八点,大堂东面的酒吧准时开始营业,陆少珩今晚心血来潮歌兴大发,把乐队主唱换了下来,自己坐上了舞台中央的高脚椅,一连唱了好几首歌。

    陆少珩的歌唱得不错,至少比现在的偶像明星好上不少。虽然缺乏专业技巧,但胜在有一把好声线和一副好皮囊。

    难得老板亲自坐镇,不到半个小时,店里就坐满了人。可惜陆少珩缺乏服务精神,不管客人点什么歌,他都置之不理,自顾自唱着自己想唱的。

    老板今晚心情不大好。主唱的名字叫叶锦豪,长期在全国各地走穴,最近一年都在齐白镇的酒吧驻唱。陆少珩把他从台上喊下来后,他就和酒保要了杯马提尼,坐在吧台前无所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