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高中的时候根本不学英文的,小镇子里找一个会扫地的大爷简单。
但找一个会教英文的老师那可就太难了,这些天他看秦卫东的那些书,那些个字母就像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蝌蚪一样,连在一起让他头痛得很,方黎那本书翻了几天都翻不过去第一页。
我到了美国也要念书?
老天,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你想读吗?秦卫东看着他,问。
方黎想了想,摇了摇头,嘴里含着牙膏泡泡地讲:不是很想念,太难了。
秦卫东怕他咽下去,把漱口的杯子抵到他唇边:漱完口再说话。
方黎咕噜两下,把漱口水吐了。
他的心态和当初执意要去上夜校的时候发生了改变,那时候他们很难,他也想赚钱,能够帮秦卫东分担一些。
可是现在,赚钱的事情已经交给了秦卫东,而且比他赚得多多了,他们也不缺钱了,人总是有劣根性的,生存上的事有人替你做了,那么你再去做的欲望就不是那么强烈了。
更何况,这些年秦卫东摆出的态度也是一直不想让他出去赚钱的,即便是潜移默化的,对方黎也产生了一些影响。
方黎搂着秦卫东的脖子:我只陪你去读书,行吗?我有我自己喜欢的事,我喜欢写写歌..
方黎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念书这件事他已经试验过许多回,次次都告诉他,他真的不在行,在中国他连一个县城里不入流的夜校都念不明白,花了钱不说,还什么都没学会,难道去了美国他就能念了?
与其这样,方黎更想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欢的事,生存的问题有秦卫东去解决,他现在只需要考虑他喜欢的事、爱做的事。
秦卫东也喜欢他这样。
你不想念就不念。
秦卫东从洗漱台上抱下了他。
他确实也不想方黎念书,方黎进不了他的学校,虽然他也可以花钱将方黎送进一所不是那么知名的学府,这对秦家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这就需要考虑到两所学校的距离问题。
秦卫东这四年要做的事情很多,不止是上学,一分一秒他都要去抢夺,他很难把时间花在交通上,他又不可能忍受和方黎分开。
所以他更喜欢方黎就是日日待在他身边的,待在他眼睛底下的,伸手随时能抱得到的地方的。
他开始没提,就是因为他不知道如果方黎想要念书,他该怎么说。
现在方黎自己这样提了,就是最好不过的了,他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方黎说:我还可以在美国打工..
秦卫东瞪了他一眼。
方黎笑了笑:刷盘子?端菜盘?这些我都会做。
秦卫东说:你想吧,除非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