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格深唿吸一口气,将那张纸折叠好夹进了他自己的笔记本里,这张薄薄的纸用寥寥几十个字就书写了他这十几年的命运,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此刻只想偷偷将这份证明藏起来,也许等以后某一天突然拿出来,会发现自己的人生经历也足够丰富?
第七十章 再见
一个人在人群中呆久了,尝到过爱与关心的甜味,就很容易会产生孤独感,这是他一直不想轻易和他人深交的原因,但是他的个人素养又不允许他不真诚,所以人们总是看到他待人亲和又时刻与他人保持疏离。
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这段文字,反正看过一遍后方格就记住了,他觉得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他身边除了袁宋,几乎没有别的朋友。从前袁宋还没出现的时候,他一个人也能活得很好,现在,却总感觉自己对袁宋的心理依赖太强,这好像并不是一件好事。
从小到大,方格身上受得伤总是好的很慢,一道小口子别人一个星期就能恢复如初,但他不行,他得花两个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他身上有很多疤痕,有小时候得水痘留下的,有被菜刀切出来的,有石头上磕出来的……
记得有一次,他的大腿不小心撞上了木凳的棱角,肿了好久,后来肿块好不容易消下去了,但是那处淤青却是痛了好久,几个月过去,那一块儿还青着。所以方格很怕受伤。
离开学的日子越近,方格就越忐忑,他的右眼还没好透。
镜子里的人,右下眼睑的中间位置还有一道很明显的疤,原本平整的地方微微凸起,看着像是眼袋。不过,有一点方格还是庆幸的,他的右眼似乎看着没什么问题,至少目前没有。他轻叹口气,撑着身子低下了头,这该怎么瞒过袁宋?
开学前几天,袁宋又将电话打到了方磊那里,那天时间碰得正好,方磊前脚刚回到家,下一刻手机就响了起来。
袁宋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方格了,但是,学校不会那么早开门。
方格听着电话那头雀跃的声音,嘴角也不自觉扬了起来,他的眼皮有点痒,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挠了挠,刚挠上两下,忽然整个人都顿住了,他的右下眼睑那道疤还没退。
“我已经找好住处了哥,咱提前几天回呗。
“住哪儿?”方格咽了口唾沫,满嘴艰涩。
“老板那儿呀,他答应了,让咱们住他那休息室,咱可以提前回去帮他干几天。嘿嘿,他特别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