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天缩在居彬怀里,瘦小得可怜,一只胳膊几乎就能将他环抱过来。
居彬听他抽抽搭搭地,语无伦次地说什么“用这种方式惩罚”之类的话,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抚摩着他的后脑勺。
触感温暖粗糙,程小天敏感地把他的手拉下来,仔细地用细嫩的手指触摸:“你手上又长茧子了。”
“每天拿笔的人,哪个手上不长茧子的。”
程小天哑声说:“明天开始,我去超市搬货箱。”
居彬啼笑皆非:“你搬得动吗。”
“或者去饭店刷盘子,去建筑工地搬砖头,怎样都好……”
居彬慢慢地顺着他后脑勺上的黑发摸:“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程小天憋红了脸,好半天才小声说:“这样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会厌倦的吧。”
“什么?”
“养着一个脑筋不好、什么都不会做的、性格又任性的笨蛋……到底是为什么呢……陈锦征说,你简直跟慈善中心没什么区别。”
居彬听见陈锦征的名字,眉毛一跳:“谁说没什么用的?”
程小天迷糊地看着他。
居彬笑得眼角弯弯:“知道家里有一个世纪大米虫要养,才能激励着人更加努力工作啊。”
原本是觉得气氛太沉闷,开玩笑的语气讲出来的。
程小天却依旧郁郁不乐:“果然你也觉得我并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地方吧。”
居彬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几天之前,你父亲给我打电话了。”
程小天抬起头,睁圆了眼睛:“为什么没有让我接呢。”
“我担心你父亲为你被辞退的事情忧虑,就没有告诉他,”居彬顿了顿说,“电话给你的话,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没几句话就和盘托出了。”
程小天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我去找工作……”
居彬摸摸他的脑袋:“不过我觉得,这些事你自己来考虑就好,如果有想做的事情了就去做,不用有太多心理负担。”
“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我会一直在你背后的。”
气氛太过温情,程小天有些不好意思起起来,转移话题道:“那个……听陈锦征说,你们现在在和安晨合作?”
居彬顿了顿,语气未变:“是啊,他是这场大秀的主秀,怎么了?”
程小天说:“你知道的,我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想先去你们公司对面的咖啡馆打工试试。明天……可不可以顺便去你们公司看看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