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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凛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时生正躺在沙发上看陆吟写的霸总玛丽苏小说。工作室那边有个B站推文号,每周都要直播,今天正好轮到他,陆吟托他把自个儿的书捎带上,做做宣传。
没问题,就当讨好小姑子。
“怎么样?有好坏结果了吗?”陆凛问他。
“嗯——你爸请我留下来多住几天,现在客房都收拾出来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时生枕着手,嘿嘿一笑。
“……你怎么办到的。”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陆凛还是有些担心,“晚上等我回家。”
“路那么远,你不是平常不回家吗?”时生从沙发上坐起,随口问了句。
“……笨蛋,你在我家我怎么可能不回来。”
“喔。”
时生笑眯眯地挂断电话,正巧陆吟拖着拖鞋走出来,嫌弃地看他一眼,“干什么,刚和我哥打完电话啊,笑得春心荡漾。”
时生拎起抱枕就砸向她。
他挥了挥手里的iPad,指出一个TXT给她看。“解释一下陆小姐,你怎么还写我和你哥的同人文,还是两年前的存档,你你你——”
“你什么你,敢谈不敢让我嗑cp啊,”陆吟哼一声,“这还是当初我哥求着我写的呢,不然本大作家哪有这个闲情逸致。”
时生一愣,“陆凛求着你写的?”
“对啊。”
他作出一个戴上老花眼镜的动作,“那我可得好好看看。”
“……”
时生可算玩明白了,他原来就是来陆凛家考古的。
TXT文档很短,差不多十万字左右,讲述的大概是神经界天帝凛 与 妖界巫妖王第九子时无生的绝美爱情故事。
时生看着感觉哪哪不对,神经……污妖王……
小说里是这样描述时无生的,他的短发是五彩斑斓的白,哭的时候会变成蓝色,激动的时候会变成红色,皮肤白皙得一捏就会起红印,连同眼角一滴泪痣美得动魄惊心。
后来他们俩一起穿越到了现代,时无生成了商界精英,被黑帮大佬沈凛囚禁折磨。
“时无生分腿跪着,跪姿十分标准,鞋跟抵在臀上,西装裤子就紧紧绷着大腿肉,沈凛走近了,攥起他的头发,汗液就顺着吞咽的喉结滚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