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虑一下。”林辰叁摸了摸下巴说,“我现在那房子是租到一月十号,这边应该还不着急吧?”
“嗯,到时候和我说一声就行。”这时候刚好走到了园区门口要分开的地方,对方向她挥了下手,“明天见。”
唯独在这里,林辰叁主动叫住了对方:“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能加个微信吗?”
这自然是不妨碍的。
由此,林辰叁将这位不同组的新同事名字给记了下来:赵凌蒙。
这名字还没写到纸上就感觉挺赏心悦目的。
撑伞,淋雨,然后,继续走。
微微的刺痛感在这样的深夜中格外使人神经清醒。而雨滴斜斜的,有些不解风情地飘进她的衣领之中,打湿裤腿,让运动鞋里穿着的袜子变成有些感觉会有脚气的黏糊糊的质感。
明明是走在沥青路上,却分外有了种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农村水田插秧的感觉。
这感觉可真是让人感觉奇怪。
但林辰叁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是的,她不讨厌很多感觉,而这一种,却是属于想讨厌却讨厌不起来的那一种。若真的要形容的话,大概就是;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原本林辰叁是可以将这种感觉带进租住的房间里去的。不过,说到不解风情的,也不是只有风雨而已。
路边看到一个有些黑乎乎的人影。
林辰叁看到了,然后,她路过了。
再然后,对方差点把她的裤子给扒下来:“看见了就不要装作是没看见啊。”
“啊,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被拉住林辰叁慢悠悠地转身,脸上没有半点吃惊,她看着对方松手,然后顺便提了提自己其实并没有往下掉的裤子。
尔嘉肆不气反笑:“装也不能装的像一点吗?”
“不能。”林辰叁回答的又快又狠,然后她皱起眉头说,“如果说一次是偶然,两次也能说是巧合,但是一个星期内遇到三次,还是连续两次,这个概率也太高了。不说第一次,这两次,这么晚,你是喜欢舍身喂狗吗?”
她原本不是这种会在两三面中就会表达主观倾向的人,但是,她自觉要是不这么说,这一晚可能又要睡的很晚了。
最好就不要在这方面花费时间。
直接开门见山,直抒胸臆,哪怕被对方误会成自作多情的人也无所谓。
岂知对方却表现出被震慑住了的样子,竟然不敢与林辰叁对视,而是避过了脸,声音在有些淅沥的雨声中显得如此模糊:“不说我,你不也是那么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