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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气里的委屈可真是昭然若揭了。

    叶殊想笑,可是看着诺诺一本正经诉苦的样子又觉得不能笑,她强忍着轻咳一声,“爸爸太坏了,说好了抱抱怎么言而无信呢,我们诺诺吃亏吃大了,去,亲回来,不能让你爸占便宜。”

    诺诺扭头看旁边的顾珩,嫌弃的皱了皱小鼻子,“才不要,爸爸的胡胡扎人。”

    顾珩一听,使坏继续往诺诺脸上凑,诺诺小手推着他的大脸,然后赶紧跑出叶殊的怀抱,跑到旁边继续堆房子去了。

    叶殊揪了揪顾珩一个月未修理任由其疯长的胡子,“让你女儿嫌弃了吧?”

    “没事,”顾珩老神在在的往后撑着手肘看叶殊,“你不嫌弃就行。”

    “我怎么不嫌弃啊,”叶殊白了他一眼,“你也扎我好吧。”

    顾珩眉目一挑,看向叶殊的眼神不由得意味深长了起来,他拉了叶殊一把,贴着她的耳朵轻声呢喃两声。

    叶殊红着脸推他,“谁让你换个地扎,不要脸。”

    顾珩看着她这一个月过来,状态已经恢复如常,心里也轻松了很多,他抓过她的手,用指腹蹭了蹭她的手背,“刚刚诺诺跑过来的时候,你在发呆,在想什么?”

    第242章 夕阳之歌

    叶殊望着被夕阳照成一片霞红的连绵起伏的沙漠,笑了笑,“在想一首歌。”

    “什么歌?”

    “《夕阳之歌》,”叶殊慢慢的靠到顾珩的肩上,眼神望着远处却有些缥缈,“你还记得吗,十年前你第一次带我去见你那些兄弟,我唱了一首大仙的歌,《难得糊涂》。我记得你之后告诉我,说陆庭陌夸我粤语发音标准来着。”

    “对,”顾珩伸臂揽过叶殊,将她朝怀里带了带,“怎么了?”

    “从我出生到我外婆去世,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就是《夕阳之歌》,然后我被她带的,也特别喜欢听,而且特别喜欢唱这首歌的梅姑,我的粤语发音就是从她的歌里学来的。我看过她所有的电影,听过她所有的歌,她是我唯一的偶像。她去世那一年召开演唱会,外婆特意带我不远万里去现场听。演唱会的最后,她唱着《夕阳之歌》,转身拎着洁白的婚纱裙摆朝高高的红色楼梯上走,那个画面,我到现在都忘不掉。”

    “婚纱的拖尾真长啊,在我那时候的记忆里,好像长的望不到尽头。最后一刻,她站在楼梯的顶端,对着所有观众挥了挥手,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拜拜’,场面真的很让人泪目。”

    “她当时已经是疾病缠身,演唱会后一个月,她就去世了,我当时很伤心,外婆安慰我,说人这一辈子,不在于活多久,而在于活得有没有意义,有的人在世上的时间短暂,但风华绝代,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外婆还说,想做什么,要尽早去做,别像歌词里唱的,‘一天想,想到归去但已晚。’”

    “顾珩,”叶殊偏头看了眼心里眼里都是自己的男人,“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