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附近的深山里常有土匪,见了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哪能不动心,心狠手辣间,便将两个孩子一起掳了。
看到这时,张简略微有些皱眉——虽说上辈子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但这么个蠢法,确实让他自己有点不能接受。
他上辈子没活多少年,剩下的剧情不看也记得住。
土匪去信给他家中人要赎金,为了防止两个孩子偷跑,还将他俩分开关押。小少爷傻不愣登地等着家中人来救,谁知当天深夜里,土匪寨子火光冲天,混乱间只听得外面狂骂,说是其中一个小崽子从看守的地方逃了,还放了把火烧寨子。
堂哥逃了也就算了,还放火烧了房子,睡梦中烧死了两三个土匪。剩下的土匪恼羞成怒,一时间也顾不得这肉票多金贵,把小少爷从柴房里拖出来,一刀就宰了。
张简:“……”
真是——死得太草率了,张简心说。
然而此次却与上次不同,那小少爷死了,就本应结束了,可谁知张简似乎无意中被上辈子的魂灵牵扯,浮光掠影般地多看了一眼。
——从土匪寨子里逃脱的堂哥拼命地奔跑在山中小路上,脚边影影绰绰地跟了个影子。
被张简遗失的青玉挂坠挂在他的腰间,还被路边的灌木勾了一下。
张简微微一愣。
此时此刻,自渡寺二百米外的露天停车场卫生间里,盛钊已经从上到下换了一套行头。
胡欢和盛钊的“拯救同伴大作战”显然更接地气一点,他俩不知道怎么商量的,叽叽咕咕了一整天之后,集体觉得“想要不被幕后黑手注意,那就必定得大隐隐于市,做个标准游客才行”。
但是——
“胡欢。”盛钊沉痛地说:“你这真的大隐隐于市吗,我怎么觉得更扎眼了——我一眼看过去像不像一只成了精的野鸡。”
盛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大T恤,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将脖子上辟邪用的子母链塞进了衣领里面,又在外头挂了个单反相机用来掩饰。
他这一身都是胡欢给他安排的,牛仔裤上破了两三个洞,裤腰上拴着一条长长的金属裤链,脚下踩着一双画着手绘火星文的帆布鞋,一眼看去说得好听是艺术青年,说得难听点,就像是脑子有点问题。
“二十一世纪了。”盛钊说:“胡欢,现在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已经不这么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