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里面飘出来阵阵薄荷的清香味,朗颂从缝隙里瞄了两眼,但只能看到床尾的位置。
孙谚识浑不在意地推开了大房间的房门,房内的陈设一览无余。
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大床,夏凉被凌乱地摊着,床上还丢了一件白T恤一条运动短裤。床的两侧是两个床头柜,上面凌乱地放着水杯、香烟、充电器之类的东西。床尾放了一张书桌一把沙发椅,桌子上放了一本挺厚的书,但因为背面朝上,所以看不清是什么书。椅背上挂了好几件衣服和裤子,是干净的,应该是收来以后顺手就搭在了椅背上。朗颂都能想象的出来,孙谚识随手拿起一件就往身上套的模样。
整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凌乱,但不脏,非常符合孙谚识给人的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乱,但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时候孙谚识才意识到,自己的房间还真是和整洁搭不上边。他尴尬地把椅背上的衣服塞进了衣柜,掩耳盗铃般解释道:“早晨起太早了,没来得及收拾。”
朗颂点头,没有戳穿他。
孙谚识又道:“这房间原来是我爸妈的房间,现在是我在住,虽然大一点,但是老人住过的给你们俩住不合适,所以我就继续住这个房间,你们就住我原来的房间。”
说着,他打开了对面小房间的房门:“这是我以前住的房间,上大学以后就没怎么住过了,里面还放着一些我高中时的书,等会我搬到我房间。”
朗颂和朗月齐刷刷地扶着门框,一上一下把头钻了进去,房里有一股木头混合着书本的老旧味道,有些刺鼻,但不难闻。
房里有一张空床,一个书桌,靠墙还有一个相对于房间面积来说很大的书架,正如孙谚识所说,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书,朗颂看到了熟悉的高中生习题集。
“如何,还满意吗?”孙谚识倚着另一侧的门框,问道。
“很好。”朗颂认真地点头,“可是……”
可是他觉得房租太便宜了。
“哪来那么多可是。”孙谚识轻敲了一下朗颂的头,“月月就在我这待着吧,你快回去搬东西,晚饭就交给你了。”
楼上热得要死,孙谚识早就受不了了,他一把抱起朗月下了楼。
朗颂摸了摸刚才被孙谚识敲过的地方,嘴角微微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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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老家有栋旧房子,朗颂在他爸去世后不久把属于父母的东西带回了老家,所以他和朗月的东西不是很多。
他打零工时经常给搬家公司帮忙卸货,因此认识了一位搬家公司的司机朋友,他让那位朋友帮忙送一趟,对方不仅打了折,还帮忙把东西运进了巷子。
朋友把最后一个箱子从小推车上搬下来,扯起T恤衣摆,在脸上抹了一把擦去一头的汗水,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小店,感叹道:“小朗,这里可真不错,比你之前住的那地方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