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上班时间,朗颂骑着小电驴回蓝楹巷,一路上脑子里开始琢磨着诸多事情。
首先是朗月的手术,虽然凑齐了手术费用,但是这事不能操之过急,选医院、术前检查、安排手术时间等都要一步步来。
他明天就要正式上岗了,孙谚识以后的午晚餐该怎么办?虽然上班的饭店离蓝楹巷不算远,骑快车十分钟左右就能到,但正常饭点正是饭点最忙碌的时刻,他不可能来得及给孙谚识做饭。
另外孙谚识的身体也很让人担心,有药物的控制,他这两天已经没再幻听、幻视或者出现其他戒断反应,可是这种事情谁能预料得到呢,医生说会一直持续一个月,这才过了半个来月。
还有早餐摊子,也不能撇下。去掉朗月的手术费,他手上还有点钱,但是如果仅靠自己两千块钱工资,迟早得坐吃山空。早餐摊子不仅要经营起来,还得经营得更好才行。
想得越多朗颂心里越乱,突然有些后悔今天急匆匆赶来面试,又答应明天就上岗,他应该再缓缓的。
朗颂苦恼地抿了抿嘴,心想到家跟孙谚识先商量一下。
九月底,彻底入了秋,吹在身上的风没了暑气,多了几丝凉意。
朗颂骑着小电驴滑进了蓝楹巷,还隔着七八米远就听到店里边传来豁亮的说话声,他心口一紧,还以为谁又来闹事了,停在了门口往屋内一瞧,竟是张吴和郑烨在店里。
张吴斜倚着柜台,脖子上挂着一条又粗又闪的大金链子,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着地烟,看到朗颂后抬手打招呼:“嘿,小颂。”
朗颂笑笑:“张吴大哥。”又看向郑烨,“郑哥。”
昨天张吴打电话给孙谚识,说今天来吃晚饭,孙谚识又叫上了郑烨。这事朗颂是知道的,只不是没料到这还没到三点,他们就来了。
朗颂打完招呼,一只脚刚迈进店,便见一个蓝色毛球从郑烨身后的货架间钻了出来,小跑两步迎了出来:“颂哥!”
“猴子?”朗颂诧异。
猴子嘿嘿一笑:“我来给你送手工活的,这次是粘水钻。”他压低了声音,说,“工价可高了,我挤破头抢来的。”
朗颂扬扬眉笑了一下:“谢了,这次你多抽一成。”
孙谚识坐在柜台里,扬声道:“你俩别当门神了,进来坐下聊。”
“不不,我就不坐了。”猴子笑嘻嘻地摆手,“房东大哥,我得先回去了。”
“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孙谚识挑起眉梢,打趣道,“你刚不还说那天多亏你在我家门口听到狗叫,然后救了我一命吗,我得请你吃顿饭才行。”
猴子是最先来店里的,在张吴和郑烨来之前,孙谚识就已经和他侃了半小时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