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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之徒 青山埋白骨 1013 字 7个月前

    看到有些评论说进度太慢了,先说声抱歉,但我一直按照大纲的进度在写,绝对不是在水字数,否则我也不会开文之初加上“慢热”的tag。关于进度,我个人的理解是主角一直在互动,共同经历一些事,推动情节发展就是一种进度。

    我为攻受两个人的感情线单独写了一份大纲,从小朗的视角来看,从认识到了解到喜欢,感情线很明确很快。

    但从小孙的视角来看,就没那么容易发展出感情了,首先他得治愈,其次放下,然后发现小朗的感情,最后才是接纳。即便不谈前任造成的伤害、阴影,两人的年龄差也需要小孙慎重考虑之后才能、才敢接受这份感情,所以我还是按照我的大纲进度写,如果觉得感情线太慢的宝贝可以等屯一屯跳章看哦,爱你们。(●′З`●)

    第82章 “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

    自打上次在饭店碰上卓历之后,郑烨就隔三差五发信息、打电话过来,旁敲侧击地问卓历有没有找上门来。

    孙谚识不想让对方担心,昨天晚上郑烨再次问起时,就把卓历和卓历他妈都找过他的事老实交代了

    郑烨在电话里只表达了“哦,这样”的意思,并没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谁知第二天就“杀”到了蓝楹巷,并且把儿子和老婆都带来了。

    “月月!我的小宝贝!”甘甜甜疾走几步,搂过朗月一顿亲,简直爱不释手。

    郑烨身上绑着婴儿腰凳,儿子面朝前坐在腰凳上,他抓着自家儿子的手,笑道:“傻小子,你妈不要你了,你还乐。”

    孙谚识把小郑烨抱进怀里,问郑烨:“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说呢?”郑烨斜眼看他,“怕你心软又跳进火坑呗。”

    他说这话当然是打趣的成分占多数,担心是担心,但他了解孙谚识。孙谚识虽然心软,但并不是一个没主见容易被牵着鼻子走的人,既然孙谚识说都结束了,那就是结束了。

    孙谚识笑笑:“来得正好,今天月月生日,一起吃晚饭。”其实今天并非朗月真实的生日,但留在朗月襁褓里的那封信没有透露她的出生日期,所以朗颂的父母便定下捡到她那天的日子给她过生日。

    郑烨和甘甜甜异口同声,“怎么不早说啊?”

    甘甜甜对郑烨抬抬下巴:“现在还早,咱们带月月去趟商场,给她买生日礼物。”

    “别忙活了,”孙谚识指指郑烨刚才放在墙根的粉色礼盒,“这芭比娃娃不就是给月月的礼物吗?就是怕你们太郑重了,朗颂才说不告诉你们。”

    甘甜甜对郑烨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过几天再补,郑烨会意,也不坚持了。甘甜甜把芭比娃娃放进朗月怀里,跟她说“生日快乐”。

    几人进了院里聊,不多会儿朗颂也回来了。

    他今天恰好休息,中午水果批发部的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新到了一批新鲜水果,他去帮孙谚识拿几箱新鲜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