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要不信邪。
可他还是要接着演下去,为了那所谓的面子,“是嘛,那还真是承蒙厚爱了。”
易期在业界确实没什么大名气,他一不喜欢对着电视剧,二不喜欢出席什么活动,可能人人都知道绯色,但绯色老板易期,还真没几个知道的。
“简易,你知道我们第一次见是在哪里吗?”
“太久了不记得了。”这一点简易撒了谎,他不仅记得在哪里,还记得是什么时候,他们干了什么。
只是嘴硬罢了。
“我还记得,三年前绯色,我那个时候就挺喜欢你的。”易期突然怀念起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的简易很涩,完完全全就像一个狂傲不羁的小少爷,啥也不懂又还装做什么都懂。
那个时候多清纯,还让他惦记了这么久。
现在也清纯,只是他更希望他能和之前一样,一样开心。
“易期?”简易觉得易期就像在和他开玩笑一样,什么和什么,这个时候难不成还要和他告白吗?
“我在。”易期抽了口烟,他突然觉得我也应该去这个节目看看的,不知不觉都分开这么久了。
追人当然要好好的追,他想,挂电话后他就要买机票飞过去。
简易和置业那点儿破事,别人不知道他可是一清二楚。
他得把简易保护起来。
“还有要说的就快点儿,时间要到了。”其实节目组也只是说5分钟,到底还是人性化的,不可能五分钟到了就让人挂电话。
至少要等人把话说完吧。
“你还想听什么?”易期有些好笑,他还想听什么,他又还要说什么。
其实千言万语都抵不过,千山万水来见一面。
你可以拒绝那些物质的人,但你不要拒绝因为已经我在就赶过来陪你的人。
除了伤心以外,也挺没意思的。
他们都老大不小了。
到了可以谈婚论嫁都年纪了,一拖再拖,只是没遇见那个人。
现在好了,遇到了。
“我能想听什么。”
“那我猜一下。”
“简易,我喜欢你。”
“我要追你。”
第114章 “对不起,我偷看了你的愿望。”
这句话说了之后,现场突然就安静了。
谁他妈能想到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吃了这么一大波狗粮?表白就表白,追人就追人非要这么多单身狗听着,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