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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明翊看着他:“我有一个人选,你呢?”

    李叶朗看了他一眼,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我也有一个人选。那我们对一下答案?”

    顾明翊点了点头,他看着李叶朗,下一秒,和对方做出了同一个口型,那就是“林”。

    顾明翊感觉相当的无奈:“这么一点事,他们怎么还记着?而且当初打他们脸的不是我吗?”

    第二组的两个人之中,有一个是那天被林晖揪了领子的人,那之后双方时不时会别苗头,而那人看着自己的时候,眼神里又没有恨,这让顾明翊一度以为他们只是别苗头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只敢欺负弱者的,”李叶朗评价道,“不过他们是真的很蠢。”

    顾明翊非常赞同李叶朗的看法。

    对林晖对手,嫁祸给何淮远,这完全是一步臭棋,因为何淮远根本不屑于对林晖动手。

    虽然他不这么想,但在何淮远眼里,林晖确确实实就是自己养的宠物,花那么多心思去害一只宠物?何淮远还没失心疯到这种地步。

    两人本来想继续聊,结果他们刚开口,就不约而同地噤了声。

    有人重新上了楼,听脚步声,并不是之前的那两组人,而是一个单独的人。

    那人似乎在翻找着什么,找到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了,一分钟后,顾明翊二人出现在了那人翻找东西的桌子旁,确认了对方带走的东西。

    那是一支钢笔,一支放在桌上笔筒里的钢笔,也是影视作品里常见的杀人凶器。

    确认这一点的时候,两人对视了一眼,眼中闪过相似的名为果不其然的情绪。

    今晚虽然是他们第一天之后第一次“夜巡”,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天他们没有干演戏以及准备演戏之外的其他事。事实上,因为这些天有在二楼拍过戏,他们已经把座位的事情研究分析得七七八八。

    根据他们两个的共识,座位多演员少,一方面是因为“大公司就该这样”,十六个座位的大公司已经够寒碜了,座位再少,更和大公司拉不上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提供凶器”。

    和上次那栋大楼都没几样可以充当凶器的情况不同,这次的片场增加了很多可以充当凶器的东西:二楼办公桌上的道具、四楼客厅里的烟灰缸、五楼餐厅里的餐具……

    他们分析过,这些“凶器备选”里,最好用也最容易洗脱嫌疑的就是二楼那十六支钢笔,毕竟拍戏嘛,顺一支钢笔,完全可以说是原来的色笔写字不方便,想要一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