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型棕红贵宾犬泰迪从里面探出头来,四处张望,并不怕生。
暮新城呆在原地,他没想到父亲竟然会养狗。
以前暮新城也想养,对暮国声说的时候,家境不好,暮国声就会回复,养条狗不容易,把咱们自己养好了再说。
家境好,暮国声也会回复,太忙了,父亲还要经商,你还要读书。
而现在……
“别想了,这是赵叔叔的狗。”暮国声一眼识破自己儿子。
此时许明囡已经把狗抱了起来,那狗也很机灵,直接攀附在许明囡身上。
暮新城看着那狗的狗蹄不经意间蹭过许明囡的胸口,一阵酸味极重。
“我来抱!”暮新城一下把狗抱过来。
许明囡看见,只是递给,便没说话。
暮国声看见,笑着:“看你们还喜欢这只狗的啊。”
谁喜欢它?
暮新城在心里想着,没说出来。
但是暮国声无疑瞟到暮新城手上的烫伤,眼里闪过一阵犹豫。
只要够热,起了汗,肌肤重叠在一起,温度过高就可以造成灼伤。
但是只有那种情况下,温度才会够格,还有夏季持续激烈运动。
但是这是冬季。
他们上了计程车,暮新城在后面座位上,看着这狗,心里十分五味杂陈。
“老爸,赵叔叔的狗,我们要怎么办?”暮新城不经意间问道。
如果是以前,他会很高兴,但现在……
“他先拖着我们养着,开学给他。”暮国声通过后视镜看到自己儿子的模样,笑了笑。
“什么?”暮新城不满:“他自己不养。”
“呵呵呵,他这不是在美国旅游吗?”暮国声转头接着说:“恰巧看到这小家伙,就买了,名字还没要呢!”
“公的母的。”这句还是要问。
暮国声回答暮新城:“母的啊……”
“哦……那就好。”一直窝囊在暮新城内心的某个东西散开了。
刚开门,一个小家伙被放下,就很活泼。
张望一下,就跑来跑去。
暮国声才提着行李箱进来,感叹道:“这狗精力真好。”
“泰迪狗好像就是这样。”暮新城和着许明囡才进来。
但是暮新城一进去看到那狗就原地怔着。
暮国声提着行李箱入了卧室,说:“新城,过来倒一点狗粮给它吃。”
但暮新城却没动。
“怎么了?”许明囡站在他身边。
“我是担心,它随地大小便怎么办?”暮新城看着那狗,不知道领回来是对是错。
“没事,我来弄……”许明囡走进去:“我相信过不了几天童娇回来,也会很喜欢它的。”
“再说假期也没两个星期了。”
听着许明囡的声音进了暮国声的卧室,暮新城才无奈瞟了一个眼神给那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