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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这几个落后贫困地区的死神军尼采人却不懂什么王氏集团。

    他们在参加起义军前,只是最下层的贫民,连饭都吃不饱那种,更遑论读书了。

    在尼采,很少人识字。

    而其中,绝大部分识字的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神”。

    宗教信仰根植于血脉之中,他们能面带微笑地为所谓的“神”舍身赴死。

    这种信仰旁人轻易是很难撼动的。

    不过,在跟随凡丰起义后,尤其是最近,众人尝到了钱的好处。

    虽然听不懂王燕的自曝身世意味着什么。

    但只要关于钱,那就马虎不得。

    几人一阵叽叽咕咕,放开了王燕。

    让她等着。

    随即关紧牢房的门,离开此处,向上面汇报去了。

    险险逃过一劫的王燕大喘了口气。

    赶紧跑到未初面前蹲下,将一条项链塞进她手中,快速说道:“小妹妹,在这群疯子手里,老娘这次怕是难逃一劫了。你如果能回到炎国,跟我爸妈说一声,女儿不孝不能给他们养老送终了,让他们多注意身体,不要老吵架,有空多休息休息,别一心想着赚钱,钱是赚不完的。”

    交代完这一切。

    她顿了顿,盯着少女的眼睛,轻声道:“还有,如果你能回到炎国,请帮我找到未初,告诉她,我爱她。”

    我爱那个光明的少女,如爱这滚烫的生命。

    浑身裹在纱布里的少女接过项链的手一顿。

    她怔然抬头,仔细将王燕打量了一遍;“你是她粉丝?”

    “是啊,外界都这么说,粉丝。”王燕在她身边坐下,自嘲笑笑,“一把年纪了还被说饭圈女孩。”

    王燕叹气:“其实我一开始只是见色心喜,玩票性质的,我们这种人,随便花点小钱玩玩儿而已。”

    “但随后陪伴她一路走来,我发现她温柔无畏,勇敢宽容,积极乐观,永远真诚永远坚定永远一往无前。”

    “我想要陪她一起经历风雨,想看着她成长,希望她得到幸福,哪怕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也许这就是饭圈女孩常说的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吧。”王燕说得唇角都笑起来,“有的人就是这样,只是出现在你眼前,你就会忍不住想要亲近了解她。”

    “大白妹妹。”王燕揽住少女的肩,拍得啪啪作响,告别道,“很高兴认识你。”

    话音刚落。

    牢房门被打开。

    几个青年壮汉叽叽咕咕指着王燕,将她带走了。

    未初望着她的背影,垂眸,低声喃喃道:

    “所以说,只要活下去,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的,对吧?”

    这话像是对自己说,又像是穿越时空的回应。

    ……

    王燕被带到一个青壮年身边。

    那人正是死神军的首领,凡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