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是从外地来京城打工的,当然不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就问:“老板他们很厉害吗?”
老板点点头:“他们是对面那胡同的住户,以后来了就要热情些。”
服务生不大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但还是点头,心里琢磨:对面胡同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但因为他就是个打工的,也没在多啰嗦,毕竟一个外地人还是少打听这些的好,认真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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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简初和霍向北吃了点东西之后,就也不想马上回家躺着,于是就在旅游街上逛了起来,简初上辈子没有这么多的闲逛机会,每时每秒都在为了生计奔波,现在变成了有钱人,就想着把上辈子没有干过的事情都做一遍,要不然也不会好好的理科男,到了大学之后,就放弃了,选了管理类的学科,当然也不想把大好的时光都用在实验室里,上辈子已经那样了,这辈子可以好好的享受人生了。
霍向北这人完全宠着简初,只要他高兴,他都无所谓,一路上被简初牵着手,一直从街道这头逛到那头,还在路边的小店里,买了很多的小玩意儿,其中让他最喜欢的是一个‘兔爷’,那‘兔爷’也有意思,呲着两个大板牙,笑的特别开心的模样,他就喜欢开心的东西,这只‘兔爷’以后就和家里的那只招财猫一块做个伴吧,看着就招人稀罕。
霍向北难得见到简初喜欢这些小玩意,也挑着好看的送给他,结果等到俩人回到家的时候,就发现手上一大堆的小袋子,让简初笑的不行。
老槐看到开心的小初,和锦红衣俩人小声说:“很少见到这孩子这么高兴的时候,看来小初也不是不喜欢出去,就是害怕自己给霍向北惹麻烦啊!”
这话被洗漱出来的霍向北听到了,他抿紧了嘴角,看来以后要多陪陪小孩才是,以前真的是太疏忽他了,这以后时间上要合理利用才好,不然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怕是会和他在一块像今天这样闲逛的日子都没有了。
于是回到了卧室的时候,就帮着简初收拾这些东西,虽然都不值钱,但简初喜欢他就喜欢,完全是变成了惟命是从。
简凤回在窗户那边偷看,看到自己孙子这么高兴,然后就笑着回到后院去了,不过为了给孙子减少烦你,还是在当天夜里,叫手下的阴兵有会电脑的去了肖隼的家,将他电脑里面的文件拷贝了一份给霍向北送去了,这样会方便霍向北收拾肖隼,至于他那个情妇宁文,还是等到孩子出生之后才收拾吧,毕竟孩子还没出生,也是无辜的,总不能够因为生气,而让孩子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