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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饿了给工作人员说。”励啸有些累,头靠在车椅上,把帽沿压下来盖住自己的脸,“我眯会儿。”

    “你不饿?”

    “不。”他闭上眼。

    季遇听他那单音节就知道他是真困了。

    季遇自己其实也挺累,但他脑海里全是励啸的琴声,被洗脑了一样。

    为了赶走这些“靡靡之音”,他戴上耳机,打开易易云按照“我喜欢的音乐”随机播放,开始闭目养神。

    他跟着打了个盹儿,起初还睡得挺浅,后来就渐渐没有了意识,等再清醒时,车正缓慢行驶着,其他人也都回来了,坐在前面小声聊天。

    而他的头正靠在励啸肩上。

    季遇吓了一跳,像是被火烫了般猛然坐直。

    他的腿本是贴着励啸腿的,盖在励啸脸上的帽子不知啥时候滑了下来,在两人腿间摇摇欲坠。季遇这会儿一动,帽子就掉到了地上。

    他把它捡了起来,余光扫了一眼励啸。

    头微微偏着,没醒。

    季遇松了口气。

    耳机里的音乐还在随机播放。五百多首“我喜欢的音乐”,这会儿却刚好就放到了押尾的指弹。

    那首励啸所说的、唯独只给他弹过的,“热门曲目第三首”。

    季遇没切,就静静地听着。

    切了就是怂了。

    他没必要对一首曲子都讳莫如深。

    只是听的是曲,想的还是人。

    那会儿大学里一堆弹唱的,就励小绝独树一帜,专心致志搞指弹,很少开口,大言不惭地说是因为自己唱歌太好听,一开口人们就容易忽略掉他弹琴有多牛逼。

    于是那天在寝室的阳台,他们便是一副小资文艺的画风,弹琴转笔,喝雪碧晒太阳。

    如果忽略头上挂着的一溜烟儿内裤的话。

    励小绝抱着吉他,认认真真地给季遇弹完他学的新曲,半边银灰色的头发都闪着金光。

    “好听不。”

    “好听。”季遇半闭着眼,很沉醉,“这首叫什么。”

    励小绝卖关子,“你去搜押尾,热门曲目第三首,快点。”

    “我懒得。”季遇这会儿可不想动,“你直接给我说,别墨迹。”

    “你他妈。”励小绝无语,但还是自己掏兜拿出手机,滑着屏幕,然后举给季遇看。

    季遇本只是瞟了一眼那第三首的曲名,随后又瞟了第二眼,眼里落了潋滟的光。

    “叫什么?念出来。”励小绝笑出八颗白白的牙。

    “你弹的,你念。”

    “神经,我都弹了还念。”

    两人折腾了半天,最后是一起念出来的,念完就笑了,笑完就直接亲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