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页(2 / 2)

一诺一生 桃千岁 1012 字 8个月前

    罗森还是不信:“冯一诺,你真的知道签了这份合同意味着什么吗?”

    “森哥。”冯一诺无奈地看着他,“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当然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不是也说这份合同的条款没有问题吗?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

    “我担心你脑子太笨,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罗森简直恨铁不成钢,“你都没搞清楚对方是什么人,就要把自己莫名其妙卖了?”

    “我搞清楚了啊,就是周铭远。”

    “周铭远是谁你知道吗?他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来中国要做什么?为什么要捧你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二十八线小演员?难道是因为你那天晚上表现太好,他对你食髓知味念念不忘吗?”

    冯一诺被他说得张口结舌面红耳赤,他当然知道罗森说的是什么,但他绝不会认为自己有那么大魅力,可以让周铭远追过整个太平洋。

    周铭远来中国肯定是有别的事,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件事跟周铭远一定要和他完成婚姻登记肯定有脱不开的关系,他可不会自恋地以为周铭远是真看上他了,要和他结婚。

    无非是因为他们阴差阳错在美国举行了一个婚礼,加上自己是个演员,可以扮演好伴侣那个角色。他需要一场真正的婚姻,又正好在中国遇到了他,于是周铭远也懒得再去找别人了。

    不得不说冯一诺真的是很聪明,90%的内容都猜对了,由此可见罗森总骂他笨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这些他都不能和罗森说,罗森只知道他和周铭远在美国睡过一夜,并不知道他们举行过结婚仪式,并且即将签署真正的婚姻登记文件,否则罗森一定会直接撕掉这份合同,或者让他换个经纪人。

    冯一诺眼泪汪汪地望着罗森,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诚恳一点:“森哥,我出道十一年,除了刚开始那两三年算是红过,从大学毕业到现在接了无数的戏,演过无数的角色,却一直没有激起任何的水花。我不想和公司解约,不想你去带A+男团,不想走在大街上,没有一个人叫得出我的名字,不想再被人嘲笑,被人看不起,不想再被人当成垫脚石上位!这是最好也是最后的机会,我必须抓住它。我要让所有人看到我冯一诺,不比任何人差!”

    原本只是想说服罗森,没想到说到最后,冯一诺自己却真的激动起来。

    老实说,对于宋思齐他恨不起来,毕竟是自己喜欢了十几年的人。

    但他真的委屈,真的痛。

    每次想到“宋思齐”三个字,都能让他痛彻心扉辗转反侧。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十几年的付出换来的是欺骗和背叛。那个人甚至都没有当面和他说一句“分手”,就大张旗鼓地在媒体面前公开向别人求婚。

    或许宋思齐从来就没有认为他俩“在一起”过,所以也根本不需要说“分手”,那些温柔的亲吻、甜蜜的情话,无非是为了那些资源和角色。

    当自己还沉浸在梦幻般的爱情假象里兀自欢喜时,对方早已找好了下一个可以让他更上一层楼的目标。因为过气的冯一诺早已失去了利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