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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一生 桃千岁 1013 字 8个月前

    “你不是我的金……”冯一诺的声音戛然而止,生生把“金主”两个字咽回了肚子里。

    “你的什么?”周铭远故意问道。

    “没什么。”冯一诺干笑两声,“真的不是你给的?”

    “真的不是。”周铭远摇摇头,“我没有做好事不留名的习惯。”

    “……”说得也是,不管是纯利益的交易,还是假结婚的夫夫,如果这钱是周铭远给的,一定会告诉他,不然他这个“金主”当得岂不是太吃亏了?又不是雷锋。

    可不是他还会是谁呢?他身边最有钱也最可能给他钱的,就是周铭远了。黎悠悠也有钱,但她更不可能莫名其妙给他这么多钱。难道是银行搞错了?

    之前网上不是有类似的新闻吗?银行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转账时不小心多输了几个零,到月底结算时才发现,然而那人当成自己的钱花掉了还不出来,被银行告上法庭。当时控辩双方因为到底是谁的责任还在网上争论了好一阵子。

    “你有没有想过那可能是你的片酬?”

    冯一诺正在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突然听到周铭远的声音。

    “不可能。”冯一诺想也不想地答道,“十年前我最红的时候,片酬都没这么高过。”

    冯一诺说的是实话。一来十年前他的那种红不像现在这些顶流明星,借助网络,可以把人气炒得很高,就算演技再捉急,随随便便一部戏都可以开出八位数九位数的天价;二来十年前的物价也和现在不一样,片酬自然没什么可比性。

    那时候一个兢兢业业拍戏的一线明星,拍五六十集的长篇巨制,还不如现在某些小鲜肉参加个综艺节目赚得多。所以,现在愿意认认真真拍戏的“演员”越来越少,而作品稀烂、人气很高的“明星”却越来越多。

    这也是冯一诺一直不太能真正融入这个圈子的原因之一。

    尽管他当初进这个圈子是为了宋思齐,但后来考入电影学院,经过系统而专业的学习,他是真的喜欢上了演戏,也只想好好演戏。至于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他没想过,也不在乎。

    在遇到周铭远之前……不对,应该是宋思齐没和他分手之前,他人生中只有两件事,一是和宋思齐在一起,二是拍戏。而第一件事是高于一切的,包括自己喜欢的演戏。

    为了宋思齐,他可以放弃拍戏的机会和自己喜欢的角色。对他而言,拍戏只是自己喜欢的工作。但为了喜欢的人,工作是可以放弃的。

    可惜自己的牺牲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甚至差点儿连自己喜欢的工作都无法再继续下去。

    如果不是周铭远,他现在恐怕已经离开了这个光怪陆离又五彩斑斓的圈子。

    周铭远给了他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团队,最好的机会,让他可以继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他一开始接受周铭远的提议,既是为了争一口气,也是因为自己不想就这么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但他没细想过这到底会给他的演艺生涯带来怎样的改变,也想不到自己现在的身价有了怎样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