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他为了一碗牛肉粉,把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连林书雁被他说乐了:“你这明明是在作贱自己的身体。”
常湛无所谓道:“我身体好,稍微作贱一两次也没大碍。”
到底是年轻,林书雁不大认同,自己不过比他大四岁,难道已经有代沟了?
何况他可并非一两次,吃喝玩乐处处作践身体,大到车祸,小到一碗牛肉粉,丝毫不知道顾忌健康。
林书雁说:“你的伤口正处于结痂期,辣椒会让伤口刺痒难耐,局部充血,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发炎,甚至会留一道疤。”
常湛一惊:“又留疤?”
“所以才要遵医嘱忌口。”林书雁低头认真的模样,仿佛正在课堂上严肃且完美地回答着一次提问,“人不能贪图一时享乐,等你以后就……”
说到这里,他忽然愣了下。他跟常湛说这些做什么?反正他已经尽到了一个医生该有的责任。等到常湛以后后悔,又关他什么事?
“就怎么样?”
常湛被他说得老老实实靠在床头,腿正在被林书雁握在手里上药。他知道林书雁没有生气了,因为他的动作照旧轻柔,如阳光下温柔的海风。
“以后留下毛病,就后悔吧。”连开口也是温柔的,明明带着点恐吓的意思,却毫无威慑力。
常湛用目光打量着他。
如果林书雁不笑,那么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冷,甚至有点生人勿进的气质。可偏偏他的睫毛很长,弯起的弧度让他整个人随和了许多。
再看那双正在持着棉签擦药的手,手掌宽大,指节修长,肉却很少,以至于瘦弱得连指节都凸出明显。全身的气质加这么一双手,如果林书雁不做医生,应该去当个艺术家。
常湛看得仔细,生怕错过一分一毫,目光近乎直白,欲望和渴求毕现。
上次在病房里,他也是这样盯着林书雁看,如果对方是一张薄纸,恐怕此时已经被他的目光穿透,浑浑灼烧起来。
这一次他没那么走运,被林书雁抓到了他的目光,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怎么了?”
上午十点钟的阳光从侧面穿进他的瞳孔,深褐的眸子被照耀成浅茶色,透彻明亮。他一脸无辜地看向常湛,常湛也看着他,双双视线交接,时间仿佛凝固。
其实只有一秒,甚至短到零点几秒,林书雁却感觉过了很久。过后,他匆忙移开目光,放在常湛小腿上的手也不自然地移开:“好了。”
常湛如大型猫科动物眯起双眼,慵懒地伸了个腰,刚才的危险气息消失殆尽:“林医生,今天下午还陪我去散步好不好?”
“嗯。”林书雁没有理由拒绝,这也是帮助病人康复的一部分,保持心情愉悦,“四点半要开会,开完会我再来。”
“好啊,那一起去食堂吃晚饭。”
林书雁却道:“今天恐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