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页(1 / 2)

他知人善任,不看出身,不看资历,提拔了很多年轻有才的臣子,是菠菜梦想中的主公。

    可惜,没机会了。

    无论成败与否,他菠菜都没有机会为其侍奉了。

    菠菜无声地呼出一口浊气,抬脚便要向御书房迈去。

    突然,一把泛着寒光的钢刃从天而降,直至劈向菠菜,与此同来的还有一道刚硬且满是怒火的声音

    顾惜朝!

    菠菜握紧腰间的剑,抬手拔剑便是接招。

    来人正是戚少商,菠菜曾经的友人,也是现在的仇家。

    当然,这仇家是戚少商单方面认为的,如果可以菠菜还是愿意认他这位朋友。

    只是戚少商不愿。

    他恨透了菠菜,恨透了这个让他无数兄弟死于非命的男人。

    他是剑客,江湖上顶尖的剑客,以一字剑法为招,直刺横戳,横迅直急,不知多少人败于他的手下。

    但他不是剑修。

    他的心太急了,人太烈了,走的是江湖,重的是情意。

    他修的是武功,用剑的武功,再为高超也不过凡人境地。

    菠菜也是如此。

    菠菜在武学上是个天才,过目不忘,旁人的招数一看就会,那根骨在祝大妈眼里也是百年难得一见,若是放在他们宗门定然是内定的下一任门主继承人。

    可惜,菠菜志不在此,修习武功也不过是强身健体,图个自保。

    他会剑,甚至会钧哥的剑法。但他不精,也不修心,永远达不到剑修的心境。

    和钧哥比,他就是个菜鸡,他承认。

    但和戚少商比,他很强。就算他不用钧哥的剑法,用戚少商的剑法,他都能和戚少商打得五五开。

    然而,五五开又有何用呢?

    人家戚少商是个欧皇,走路都能见到钱的那种欧。而菠菜呢?

    他是个黑鬼,打个架用轻功翻个身跳个跃,都能撞到小脚趾的黑鬼。

    而且,脚还被不知道哪来的尖锐物给扎了。

    靠!

    菠菜痛到想要面部扭曲。

    但他不能,因为他可是菠菜,一个就算身陷囹圄也有尊严和体面的坚毅文人男子。

    如此优秀高雅的他怎么可以因为撞到区区一个小拇指而丢失他文人的风采?

    不,他不可以,他绝对不会轻易失色。

    就算此时天都要崩去,地都要裂开,胳膊肘被撞倒,他,菠菜,英俊的容颜也绝不会扭曲。

    但小拇指真的好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