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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哥点点头,问,你,打算去哪里?

    菠菜看向遥远的天边。风,吹起他散落在肩头的发,带起那宽大的袖角,也,掀起了他放于心底的少年志气。

    边关,巡戊营。他说,春夏冬来,算算时日待我到后安定下来也到了边关乱起匈奴来扰的月份。那时刚好可以开始赚些军功来。

    说罢,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在行囊里掏了掏,掏出一本书塞进钧哥的手里。钧哥低头翻了翻,是本还未写成的书,还有三分页数的空白,但看已写满的前部都是菠菜的字迹。

    钧哥飞快地翻阅了几页,意识到这是一本兵书。他想起来了,菠菜在很多年前就已表现出了对兵法的兴趣,只不过那时他专心备考科举文试,只是休息时看看前人的兵书作为休闲。

    这么多年过去,按照菠菜看书的速度,想来前人的兵书已是看遍。

    它叫七略。菠菜说,我会试后趁着还未放榜无事可做时写的。虽然还未写完,但我想先让你看看。

    说这话时他的眼里好似有光,是自信的光。

    钧哥想菠菜的确是该自信的,他的文采向来一绝,武也精湛,如今这未完的兵书也是厉害,不过是粗粗一阅,钧哥便知这是一本足以被收于藏书阁、拓写数本传于后世的绝妙之书。

    是本好书。钧哥说着意将书本塞进袖中,想了想还是又拿了出来,小心地塞进衣襟。

    可会继续写?他问。

    会的。你都说是好书了,我又怎能让它成那未完的残品?菠菜轻轻一笑,下一次再见,你就能看到全本了。

    说着说着他忽然很期待两人下一次的相见,那时定然又是另一番场面。他有些好奇,便于临走前问钧哥,接下来,你可有什么打算?

    继续流浪吧。钧哥回答,去江湖。

    作甚?菠菜又问。

    钧哥轻轻按上自己的剑柄,他想到了阿城,想到了吹雪,想到了他们已是开刃的剑。

    像你一样,去完成目标。他说,去,成为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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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菠菜走了,带着对目标的追寻,他背上行囊独自踏上前往边关的路。看着他消失在官道上的背影,钧哥不禁感慨万分。

    他忽然明白了送别的感觉,那种看着友人离去、不知何时相见的微愁,淡淡的。或许,两年前刚刚得知他离开的菠菜也是这种感觉吧。有些怅然若失,但更多得是对离人未来的祝福。

    菠菜,加油!

    钧哥暗暗在心底给菠菜打着气,准备回城套一下臭弟弟的麻袋,揍一顿,然后继续自己在江湖的流浪。

    然而,他刚一转身,便见一人站在不远处幽幽地看着他。那人一身青衣,有着如秋水一般的眸子,幽幽如秋天死水般宁静的秋水,好生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