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