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法医比画了一下,说:确实,这种俯身到90厘米高的窗台上,向前方俯冲的姿势,确实不像是自己冲出去的感觉。

    有一种可能。我伸出一根手指,说,如果有人抱住他的左腿,他失去平衡,上半身则会贴到窗台上。在这种时候,抱腿的人将他向窗外推出,他的肩膀就会和窗框发生从上到下的摩擦了。

    汪法医一怔,说:这个损伤,我们确实没有研究得这么细致。看起来,还真是这样。

    抱腿?谁啊?田莹吗?检察官问道。

    我没有回答,接着说:恰巧,我刚才看照片看到了一处我们尸检的时候都没有注意的极其轻微的损伤。在管天中的左腿上,有三个条索状物体形成的三处条索状擦挫伤。

    手指形成的。大宝给一脸茫然的检察官解释了一下。

    你是说汪法医似乎已经意识到了我的推断结论。

    其四,我说,通过对田莹的尸体检验,我们确定凶手在杀人剖腹后,对田莹的腹腔内进行了翻动。我们知道,腹腔内的肠道外壁,也会有很多保持肠道润滑的黏液。如果翻动腹腔,手上除了黏附血迹,也会有黏液的附着。可是管天中的手掌、手指间,都并没有黏附黏液。

    我明白了。汪法医说道。

    明白什么了?别神秘兮兮的。检察官说。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断,还没有得到证据检验的验证。我抬腕看了看手表,说,估计dna检验结果也快出来了。

    话音刚落,陈法医拿着一叠dna报告单走进了专案组,说:各位领导,dna检验结果出来了,我大概介绍一下重点部位的dna检验情况。死者管天中的体表擦拭物,没有检出田莹的dna,只有他自己的dna。现场提取的溜冰壶上没有检出dna。现场提取的沾血的拖鞋上,检出田莹的血,以及管天中、管文博的dna。现场提取的各处血迹,均是田莹的血。

    好了,dna检验结果,证实了我的推断。我说,杀完人,而且是断了颈部多根大动脉,凶手身上、手上是不可能不沾染死者的血迹的。所以,杀田莹的人,并不是管天中。

    那是谁?检察官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