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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李鱼一动弹,他立刻就醒了。

    她依然是个娇滴滴的琉璃美人儿,身上的肌肤白得简直在发光,连一丝伤痕、一块淤青都没有。

    一点红不是什么温柔的多情公子,在被他眼眸盯着的时候,简直会让人产生一种在被荒野夜行的野狼给盯着的感觉。他平日里对李鱼虽然好得很,但是该下狠手的时候也毫不手软。只是李鱼妖力充沛,拿短剑在手臂上恶狠狠划伤也会十分迅速的愈合,更遑论什么伤痕、淤青,根本不在话下,愈合的飞速。

    倒是一点红,他的身子骨虽然劲瘦有力,在人类之中也算是难得一见,又因为身子习惯了受伤,所以即使受了伤,恢复的也很快。但他毕竟是个人类,即使再神通广大,也无法与自然规律相抗衡,他的大臂和脖颈之上,简直满是血痕。

    伤是皮外伤,自然是不打紧的,只是一点红盯了半天那琉璃一样无暇的美人儿,还是没忍住叹了口气。

    李鱼就得意地笑了。

    这边的伤养着,那一头,小妖怪们也在调查保定城的事情,果不其然,保定城里的兴云庄有妖魔出没,鬼气森森。

    二人的伤养得差不多了之后,便决定趁早出发,尽早解决这妖魔之事。

    林仙儿,林仙儿。

    这名字,这些日子,李鱼不知道在心里默念了多少回,一点红也不知道在心底里默念了多少回。

    李鱼并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

    如果她好欺负的话,她也不可能从小县城冲到大城市,过起体面的日子,与自己的家庭切割的明明白白了。

    来到这里,若是没遇到一点红,说不定她现在已不明不白的死了。

    她被人这样欺负,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这林仙儿既然敢算计于她,那也就不要怪她心狠手辣了!

    而另一面,崔千钰身死的消息,也早传到了林仙儿的耳朵里。

    她正对镜梳妆。

    林仙儿的美,与李鱼的美并不一样,李鱼是极致艳丽的美人,而林仙儿却是清婉脱俗,她对着铜镜,铜镜上倒映出她那张清丽绝伦的容颜,她便十分用心的去描眉、画唇。

    这里是冷香小筑,是林仙儿居住的地方。

    她年纪并不大,大约只有十八九岁的模样,可是她的本事却实在是大得很。

    有了兴云庄这个跳板,她认得了很多江湖上的人,再加上她长袖善舞,又十分聪明,短短几年,便已积蓄起了很大的财富;她虽然不习武,却对江湖上的各种秘籍、各种武功很感兴趣,还曾联合过少林寺的僧人,偷盗出了少林至宝《易筋经》。

    至于《怜花宝鉴》,自然本也不是她的所有物,而是由她的义姐林诗音保管,林诗音虽然很是看重这秘籍,却也从未翻看过里头的内容,林仙儿机缘巧合之下知道这事后,便用计调换,得到了《怜花宝鉴》。

    那怜花宝鉴之中,藏着魔物。

    魔乃是心魔,没有实体,只有一缕如烟似的黑雾,它藏身于宝鉴之中,随着宝鉴一同在李园(兴云庄)中被埋葬了十年。

    妖魔靠冲天怨气而生,故而王朝颠覆之时,便有群魔乱舞,而海清河晏之时,魔物衰亡。

    而当今的天下,江湖人士再多,却也不可能数以万计的死人、数以万计的产生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