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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擎宇并不知道她在顾虑什么,谨慎地回答:“应该可以。我没有做保镖的经验,不过我会努力做好的。”

    粟安点点头,又问道:“我确实有点好奇,既然你没有做过这一行,那你为什么会愿意来给阿锦做保镖呢?”

    沈擎宇不好意思说自己快没钱吃饭了,至于另一个理由……纪锦就坐在旁边,让他当着正主的面说出口,他也有点不自在。

    他垂眼看着桌面,不自觉地拨着自己的指甲。闷了几秒后,他小声回答:“因为我很喜欢纪锦。”

    “你说什么?”——这句话不是粟安问的。

    沈擎宇和粟安同时回头,望向边上的纪锦。

    纪锦姿态放松地翘着二郎腿,全身上下被一种名为自信的光芒包裹:“你说你喜欢我?干嘛说这么轻?喜欢我很丢人吗?说大声点!”

    沈擎宇:“……”

    第2章

    沈擎宇并没有大声地重复一遍,粟安赶紧咳嗽了一声,抢回了话语权。

    “这么说来,”粟安问道,“小宇你是阿锦的歌迷?”

    沈擎宇点头。

    “你最喜欢阿锦的哪首作品呢?”

    沈擎宇想了想:“最喜欢的话……《奔跑》吧。”——那是纪锦当初在选秀比赛中唱的歌,也是让纪锦走红的第一首歌。

    “《奔跑》?”纪锦有点不高兴,“我写了这么多歌,你居然只喜欢《奔跑》?那都是三年前的歌了!”

    “不是只喜欢,”沈擎宇连忙解释,“我是说最喜欢……”

    粟安帮忙打圆场:“《奔跑》确实很好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歌之一,没什么问题啊。”

    纪锦不依不饶:“以我的经验,一般说喜欢《奔跑》的都是只看过当年的选秀比赛的人,连我这几年出过几张专辑都不知道,算不上真正的歌迷。”

    沈擎宇:“……”

    他正准备说一下他确实知道纪锦这些年出过的所有专辑,纪锦却忽然上身前倾,隔着桌子将手伸向沈擎宇:“你的手机给我看看。”

    沈擎宇和粟安都是一愣,不知道纪锦忽然在闹哪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