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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寻川握着方向盘的双手越握越紧,额头也有冷汗下流。

    算了吧,只能忍着了。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他爱乐声,就要爱上乐声的声音。

    乐声唱得好,乐声唱得妙,乐声的声音非常棒!

    厉寻川这样告诫自己,不仅自我洗脑,还不断地麻痹自己。

    “你也跟着一起唱啊!”乐声见厉寻川没了声音,大方邀请厉寻川和他一起合唱。

    还好,耳朵还没聋,他还能听见乐声跟他说话的声音。

    厉寻川庆幸片刻开口与乐声合唱。虽然乐声的歌声很难听,但是他唱歌的样子很开心。

    唇角上扬,让厉寻川有想去亲吻乐声的冲动。

    “别唱了。”厉寻川忍不住开口。

    “为什么?”乐声一脸半江瑟狐疑。

    厉寻川咳了咳,瞟了眼乐声的唇。

    乐声立刻懂了,双手捂住嘴巴:“我闭嘴,你可千万别冲动。”

    厉寻川哑然失笑,拉下乐声捂着嘴巴的手:“我还不至于那么禽兽,对着你用强。”

    乐声动了动在厉寻川手掌中的手腕,说:“那你握着我的手腕握得这么紧做什么?”

    厉寻川松手,乐声的温度还在,灼得他掌心发疼。乐声的皮肤很滑,那种细腻的触感也让人欲罢不能。

    “对不起。”厉寻川好脾气的道歉,话音落下后又瞧着乐声的手腕,说,“又细又滑。”

    “厉寻川!”乐声瞪着厉寻川,但是耳朵尖全红了。

    厉寻川自然没遗漏掉乐声的反应,又说:“你耳朵红了。“

    乐声赶紧捂住耳朵,闷声道:“你能不能别再逗我了?”

    “不逗了。”厉寻川哄了哄,自认为两人的状态和打情骂俏的情侣没什么区别。

    乐声不再理会厉寻川,但是他滚烫的耳朵和加速的心跳提醒着他内心对厉寻川的变化。

    他好像,有些喜欢上厉寻川了。

    或许打从一开始,就是喜欢的。从前厉寻川是他的偶像,后来厉寻川是他的敌人。

    但是两人接触了这么久,较劲了这么久,全部的过程都像催化剂一样让乐声对厉寻川越来越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