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近乎鸵鸟心态地在面对他跟沈闻飞的关系,似乎只要他不认真去思考,他就能跟沈闻飞一直这么过下去。
屋里开着暖气,宋然到自己的房间去换了身家居服,趁着换衣服的时候看了下膝盖,果然破皮了,方才没感觉,现在却是火辣辣的疼,宋然翻出药膏,草草抹了下,就钻进了厨房,只有在这里,他才觉得自己有用武之地。
刚熬上汤,书房的声音就停止了,沈闻飞从书房里出来,走到厨房口看柔光里忙活的纤瘦身影,走过去,问道,“今天好像回来得晚一点?”
宋然把活蹦乱跳的虾用盖子盖住,回过头去看顶光下的青年。
无论看多少次,他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沈闻飞长得更好看的男人,一米八七的个子,高挑颀长的身躯,就跟个衣架子似的,穿什么都能穿出高定的效果,宋然最喜欢沈闻飞穿黑色,能将他的冷峻气质发挥到极致,好像一座巍然不动的冰山,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有点疏离,但也有致命的吸引力,叫人撞了冰山也舍不得回头。
他看着沈闻飞眉眼间的淡淡倦色,本来想把回来跟人撞上的事情说了,但想到沈闻飞向来不喜欢他跟人过多的接触,而他又莫名其妙加了严鸣,于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路上摔了一跤。”
沈闻飞的眉快速地蹙了下,“摔到哪儿了?”
宋然把家居裤的裤管往上拉,露出白得发光的小腿,再露出破皮看着有些红肿的膝盖,“涂过药了,不打紧的。”
沈闻飞定定地看了几秒他的伤口,才淡淡道,“下次小心些。”
宋然把这归类为关心,伤口似乎也不那么疼了,点点头说,“再有三十分钟就能吃饭,不过鸡汤熬久一些才入味,就等饭后再吃。”
沈闻飞没有异议,他从未夸过宋然什么,对宋然的厨艺却很是认可,不然也不会把人摆在身边近十年之久,宋然长得好看,细心体贴,做饭好吃,温柔乖巧,是很适合放在身边过日子的人,最重要的是,宋然喜欢他。
沈闻飞继续去处理公务,宋然就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忙活着晚饭。
算起来,今年是他和沈闻飞认识的第十年,也是沈闻飞雇佣他当家政的第七年,是的,雇佣,从沈闻飞大学起,他就一直在照顾着沈闻飞的私人生活,沈闻飞给他不菲的工资,甚至还为他购买五险一金,很不错的工作。
起先真的就只是打扫家务做做饭,不到半年就照顾到了床上去,再后来,他们就一直保存着这种奇怪的关系。
他在十七岁那年遇见沈闻飞时,怎么也没想到,十年后还能跟在沈闻飞身边。
他见证了高中、大学以及工作后的沈闻飞,没有人比他更能清楚沈闻飞是如何从一个青葱冷淡的少年长成耀眼夺目的男人,无论哪一个时期的沈闻飞,他都喜欢得不得了。
宋然从来不去想跟沈闻飞的以后,或者说他不敢去想,只要沈闻飞不赶他走,他就会永远待在沈闻飞身边。
他实在是,太喜欢沈闻飞了。
作者有话说:主要人物都出场啦,我觉得这篇我会写得很顺手!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