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宝站在花园的篱笆外,看着他们。

    女人?你怎么知道是女人?大宝问道。

    有好几个依据。我漫不经心地说道,第一个方面,是现场勘查方面。我们既然找到了作案工具,而且是这么特殊的作案工具,基本可以肯定,第一作案现场就是这里。虽然事隔好几天,暴露在空气中的血迹都已经看不清楚了,但是牛角曾经脱落、之后又被放回的动作,强烈证实这里就是作案现场。那么问题来了,现场和藏尸地点只有两百米的距离,如果是身强力壮的王三强要移尸,随便是抱、扛都很简单,毕竟死者只有八十几斤。而我一开始对死者的鞋子进行检验的时候,发现了新鲜的划痕,这说明凶手移尸的方法是拖拽。

    大宝点了点头。

    我接着说:第二点,是藏尸地点。之前我们讨论过这个。如果是王三强作案,他有更多、更安全的藏尸地点可以选择,毕竟这里就是他自己的王国。可是,凶手对现场并不熟悉,她在这里作完案后,并不知道该把尸体藏去哪里比较安全。我们站在这里可以环顾一下四周,除了那一个尖顶的小房屋以外,其他地方看起来都是一览无余的。所以,只要王三强不在屋内,他这个从来不上锁的小房子,就一定会让凶手认为是最好的藏尸地点。毕竟,凶手只需要延迟发案时间到她彻底逃离就可以了,没必要太多时间。

    为什么?大宝问。

    我们之前说了,是激情杀人。既然是激情杀人,就很有可能双方不存在熟识的关系,所以凶手没必要毁尸灭迹。只要自己不被抓现行,就没人可以怀疑她。我说。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会是个女人。大宝摊了摊手。

    我笑了笑说:在尸检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了。第一,死者的帽状腱膜下出血,提示死者和别人互殴的时候,是拉扯头发。这种打架的方式,多见于女性之间的厮打。第二,死者头部遭到金属钝器的多次打击,可是骨折的程度却很轻微。若不是骨折的位置正好弄断了重要的颅内血管,那么她的损伤甚至连轻伤都不一定达得到。要知道,作案工具可是有好几斤重的铜牛角,如果是一个男人,随便一下都是致命的。

    这个倒是,用这种工具形成的损伤,确实轻了一些。大宝说。

    还有,结合调查,死者生前生活单纯,警惕性强。我微微一笑,说,她会随便和一个男人来这种僻静的地方吗?

    有道理。大宝已经完全被我说服,说,而且她既然很有可能兼职摄影师,那么有拍摄照片需求的,通常是女人。

    因为拍摄过程中的纠纷,导致激情杀人,这个动机解释这个案子最靠谱。我说,不过不要紧,我们心里有数,很有可能我们能拿到最关键的证据。

    在高度怀疑铜牛角是作案工具的时候,我和大宝就对铜牛角进行了初步的检验。我们用勘查箱里的四甲基联苯胺,对铜牛角的擦拭物进行了检验,确认铜牛角顶端和末端,都有人血迹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