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个双什么的反应,不就更加证实这是一场意外了?年支队长问道。

    我摇摇头,说:关键是,现场勘查并没有在现场发现任何头孢菌素类药物以及药物外包装,死者的胃内也没有发现胶囊碎片。也就是说,死者胃中的头孢菌素类药物,是外来的。

    现场该有的东西没有,不该有的东西却有了,这一切都说明有外人的侵入。林涛说道。

    是怎么下药的呢?年支队长问道。

    根据我们的推断,现场茶几上应该有酒瓶、酒杯和碗碟,但是不见了,这就说明凶手有意在藏匿和管钟死亡有关的物品。我说,这种藏匿行为恰恰说明了药物是被凶手下在管钟的食品中的。毕竟无论是胶囊内的药物粉末还是药物片剂,放进酒里不可能立即溶解,下在食物中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这就比较麻烦了。年支队长说,现场没有任何线索,如何去排查?

    不,有线索。我说,我们不要把凶手的动机单纯地放在侵财上。我倒是认为,凶手的作案可能是激情杀人,而侵财只是附带的行为。

    何以见得?年支队长说。

    因为双硫仑反应的发生概率小,能直接导致人意识模糊、失去抵抗能力的概率就更小了。我说,如果是预谋作案,完全可以选用其他的毒物或药物,用这种不确定的方式让人晕厥,作案风险太大,成功概率太小。这不符合预谋杀人的心理特征。反而,如果凶手是激情杀人,那就有可能一怒之下,拿出随身恰好携带的药物投毒。

    会所还没有开业,那么激情杀人的,肯定就是死者的熟人喽?年支队长问道。

    是。我坚定地说,凶手可以在那么空旷的院子里,从容下药,双方又没有肢体冲突而导致的损伤,一定是熟人。凶手来到现场之后,管钟并没有换装的动作,说明是非常熟悉的人。这个人可能在事发之前恰好去药店买了药,而且这个人思维缜密、有反侦察意识。这个范围,应该不大了吧。对了,死者的死亡时间,通过手机确定了吗?

    确定了。年支队长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随口回答我道,手机信号是在9月26号中午12点17分失去信号的,应该就是死者的确切死亡时间了。

    通往现场只有唯一一条公路,虽然现场周围没有监控,但这条路上,总是有监控的吧?既然很可能是激情杀人,那凶手去的时候肯定不会躲避摄像头。把时间再往前推个一两个小时,找那些公路上的熟人,就可以破案了。我自信满满地说。

    刚说完,我就看见了坐在会议桌一角,涨红了脸的程子砚。

    子砚,你是有什么发现吗?我问道。

    我可能发现了嫌疑人。程子砚小声说道,只有一个条件和你说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