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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形粉色的,有点扎眼。

    好在内容还算令人愉悦:小屁孩,记得吃饭。

    虽然不清楚陆聿修为什么老叫她这个,明明也就比她大了一岁,听着总觉得像在占她便宜。

    去的路上,尚懿把早饭都吃了。

    以至于到了和沈飘零约定的商场时,她没了吃午饭的欲望。

    沈飘零现在好歹也算半个艺人,出门逛街,就是长T牛仔裤,再戴副墨镜,本想低调点,看见尚懿那身小公举裙裙顿时无语了。

    “你这是生怕别人看不出你是个富二代啊。”

    沈飘零拉着她往女装店里走。

    其实尚懿很少搭配自己,从小到大,她的衣服都是小洋装,后来穿别的,都觉得哪儿哪儿变扭,但又不能天天上街跟去参加晚宴似的,所以衣柜里都是些稍微洋气但不夸张的服饰。

    厉害的是,连直男陆聿修都可以精准地get到她的穿衣风格。

    而今天这套,已经很委婉地能藏在这人山人海的客流中不被瞩目了。

    她们进的这家店,沈飘零经常光顾,以个性为招牌,满目的流行元素,是明星和网红最爱购置衣服的一家名品店。

    而且她们家的衣服,只设计一件,极大程度上解决了撞衫的尴尬。

    “哇,那件衣服好酷炫。”沈飘零两眼发直,小跑着过去正要取下衣服,隔壁突然横插出另一只细长、涂着黑色亮片指甲的手。

    沈飘零手一顿,对方趁机使劲从她手里抢下了那件潮衣。

    “谢啦~”隔壁女人欢快道。

    “喂,这我先拿到的。”沈飘零的脾气日常暴燥,吃不得亏,正眼看着对面那女的,火气更大了:“孟曼妮,你要不要脸啊。”

    孟曼妮听出她声音,摘了墨镜:“原来是飘飘啊,这衣服不是我们一块儿看到的吗,但你刚才犹豫了,当然就归我了。”

    沈飘零:“大姐,我哪是犹豫,我是看看哪个不要脸的光天化日抢我看上的衣服。”

    这边两人针锋相对,声音特别吵。

    工作人员看着也是束手无措,一般这种时候都是一方客人妥协相让,但看目前的架势,双方都不像是会主动退让的主儿。

    尚懿听见吵闹声也跟了过去,她看了眼对面那女的,蛇精脸,碗大的眼珠,看着像要掉地似的吓人,又看向沈飘零:“怎么了?”

    “我先拿到手的衣服,被我这位同事抢了。”沈飘零寥寥几句,把情况简单说明,顺道补充了句:“就我跟你提起过的同事。”

    喔~那个按小时换男友的主播。

    说实话,这家店的衣服,都不在尚懿的审美范畴,但沈飘零那么钟意还被气了一记,她这个当朋友的怎么也都是要帮她争口气的。

    尚懿说话很软,也秉着既然她俩是同事,那就客气些的想法跟那位女生说:“这位大姐……姐,要不然这样吧,你把这件衣服还给我朋友,你在这店里随便挑别的,都算在我账上,就当是我买来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