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文工团的,长的漂亮,舞跳的也好。手摸着,也挺舒服的。”周明明回忆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孟宪有接触,能回忆到的只有她的手,柔软细腻。
“照这么说,你俩——”来人玩味地停顿一下,暧昧地看了眼周明明。
“我俩什么我俩?我俩什么也没有。”周明明瞪他一眼,挺不高兴的。
那人唇角一勾,往嘴里送了颗花生米。
“这就是你不对了,该有的时候就得有,不然想有的时候就什么也没有。”
周明明咂摸了一下这句话,觉得很有几分道理。
“这么说,你想有的时候就能有?”
那人哈哈一笑:“当兵前有,当兵后就没了。也不能有,有了也得跑。”
是啊。周明明心想。全他妈是这身军装闹的。
“行了,别烦了。”那人说,“有机会哪天领出来见见吧,听你说的挺好奇的。”
周明明苦笑,拍了拍桌子:“哥们儿,我要是领的出来,还用在这儿喝酒?这破酒——”端起瓶子一看,又咣一声放回桌上,扯嗓门喊,“服务员,来瓶二锅头。”
服务员忍着笑把二锅头给他端了上来。
来人却觉得他不能再这么喝下去了,死活给他拽了出去,扔上了车,送回了营区。
到了部队,周明明清醒了些许,跟来人道了谢,下了车。踉踉跄跄地走回宿舍,看见桌子上整理好的包裹,不免又从酒醉中回到现实。
再过俩天他就要离开燕城去南江了。一走好几个月,到时再回来,又会是什么样呢?不敢想。
重重地倒在床上,周明明闭上了眼。
周明明的短暂离开,对于孟宪而言,多少算是一件好事。唯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这次他的突然造访,正好叫偶尔住在宿舍的方迪迪瞧见了。
方迪迪自然是认识周明明的,虽谈不上关系多亲近,但也是熟知他的为人的,想不到他竟有如此痴情的时候,于是便跟在孟宪身边八卦。奈何无论她怎么问,孟宪始终打定主意不吭声。纵然十分好奇,方迪迪只好适时打住。
末了,不死心地叮嘱她一句:“你可别那么轻易答应他呀,这小子花花肠子多着呢,现在看他对你死心塌地,以后说不定又出什么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