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的一生总会有不得不做的事情。
有些事可以不做,但有些事如果他不去做,那就再也没有人能做。
薛兰令亦十分理解他的心思。
薛兰令道:“赠刀给你的人应该也是我的故人。”
庄珏道:“那是个男人。”
薛兰令便笑了:“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因为他一定不喜欢以真面目示人。”
庄珏问:“那又是因为什么?”
薛兰令反问:“你觉得一个人不愿意露出自己的真正面目,会有什么原因?”
庄珏道:“也许他长得很丑,也许他长得太好看,也许他讨厌自己的脸,也许他有不想见到的人。”
薛兰令道:“你却是个很懂得举一反三的人。”
庄珏道:“如果我痴傻愚笨,那我在这世上就算是白活。”
薛兰令微微颔首:“说得不错。”
他手一推,架在火堆上的兔肉已被烤得熟透,庄珏慌忙接过,吹出几口风,极快地撕下一只兔腿。
庄珏的吃相很不文雅。
如果他在九岁那年没有经逢剧变,他还在爹娘的呵护下长大。
也许他会在这个年纪成为一个翩翩公子,人人艳羡,有数不清的人对他芳心暗许。
可这世上太多的事没有如果。
他已经历了这些事,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思考遥不可及永远没有可能的如果,还不如紧紧把握当下。
薛兰令唇角带笑。
目光依然落在庄珏身旁的长刀上。
他细细看它。
它很熟悉他,它如果有眼睛,也会去看他的。
因为他真的很认识它的主人。
它也真的非常想念他。
它的主人就是酒鬼。
庄珏很快就将这只兔腿吃完。
他糊上一嘴的油,用空出的那只手将垂下来的碎发往上捋,将明亮的眼睛露了出来。
庄珏其实也很年轻。
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整理打扮自己,他甚至懒得刮胡子。
他吃得急,扯下第二只兔腿时,还忍不住打了个嗝。
这种很没有形象的事却没有让薛兰令蹙眉。
薛兰令甚至还在笑。
薛兰令说:“你让我很容易就想起我的故人。”
庄珏大口咬肉,含混问道:“送我刀的那个故人?”
薛兰令摇首:“这把刀的主人。”
庄珏道:“这把刀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赠刀给我的人很不舍得,你也一直看着这把刀?”
薛兰令叹道:“他于我,如师如友,如知己,如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