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好办公室的门,他拿着外套下楼,想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吃东西。
是一家过去常常光顾的煲仔饭,在三条街外,步行起码二十分钟。从前工作虽然忙,午饭时间偶尔还是有空闲的,赶上兴起陈觉便会拉着他在大街上漫步,穿街走巷找吃的。
有时宋珂觉得浪费时间:“手头一大堆活儿呢,食堂凑合一口不就行了?吃完还能在沙发上眯一阵子。”
陈觉却充耳不闻,一副虱子多了不痒的赖皮样。
结果倒真让他找到一家可口的,就是那家阿辉煲仔。店主是地地道道的沿海同胞,操着一口夹生的普通话讨营生。
第一回 去的时候店里位置不够,两人只好坐门口的矮桌矮凳。凳子是塑料的,薄薄一层胶皮,陈觉这大个子坐上去有点憋屈,可是因为空气里都是米饭和腊肠的咸香,心情实在不坏。他把领带甩到背后,卷起袖子替宋珂拆开碗碟,再用滚烫的热茶水细细地烫过。
宋珂揶揄他:“都来这儿了,还在乎干净不干净?”
“吃广东菜就得这么烫,跟干净不干净没关系。”
“多此一举。”
“这叫仪式感。”他顿了顿,不温不火地转过头来,“就好比咱们两个不能领证,但求婚的环节照样不能省。”
那你倒是求啊?
可是陈觉许久不提这事了。宋珂很想知道戒指去了哪,碍着自尊又不愿主动问,只是静静地吃完了那顿饭。
今天中午想要再奢侈一次,浪费整整一中午的时间,就不知道那家煲仔饭是不是还像以前那么好吃。
乘电梯下楼,出门就看到陈觉。
高大的法桐已经长出新叶,陈觉就站在树下等人,一身很硬挺的黑色羊毛大衣。
原本是想视而不见地走过去,可是陈觉却叫住他:“宋珂。”
只好停下了。
“什么事?”
“中午一起吃饭。”
居然真是来找他的。
宋珂就这样原谅了早上陈觉对他的忽视。因为想一想,谈事情的时候是不该牵扯私人感情,谈完以后再跟朋友见面才是对的。
两人并肩往园区外走,宋珂将手揣在兜里,觉得很暖和。走了一段路后,他问陈觉:“你今天来这里是谈生意?”
陈觉身旁有两个人路过,狐疑地扫了宋珂一眼,然后又扭头走开了。不过宋珂没有在意,因为陈觉望着他,说:“找个借口来看看你而已。”
居然还挺坦诚的。
宋珂看着浅灰色的水泥地砖,看着砖缝里顽强存活的杂草,心里像沸腾起来的一锅汤,酸甜苦辣什么滋味都有。
“你想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