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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谁写日记 酒弋 1024 字 8个月前

“……不是,”林风起说着就凑过来想抱他,被闻夏一胳膊抵住推了回去,他神色耷拉下去,“我以为是因为我去了,你才不去的……”

    所以第三次听说闻夏终于要参加后,他想着不碍闻夏的眼,便没有再去。第四次也是如此。

    直到第五次,他犹豫许久,还是参加了。

    闻夏也问他:“那这次你怎么就来了?专门来求婚的?”

    林风起视线躲闪,想要抱他的双手依然蠢蠢欲动:“嗯……”

    “你还挺可以的,前脚还不想碍我的眼,后脚就跑过来求婚,”闻夏说,“你说阿姨催婚,真的假的?”

    “……是真的。”

    叶诗雪催婚这事儿,还真是真的。这就像一个催化剂,三天两头的,催得林风起狗胆逐渐包天。对他来说如果结婚,那个对象除了闻夏不会再有其他人。

    不是闻夏,他宁愿一个人。

    他知道闻夏的家境大不如从前,在公司稳定后,他不是没想过要帮,可始终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理由,更怕自己的行为会变成对闻夏的施舍,最后轻贱了闻夏的自尊。于是他想了一个笨拙的理由,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终于在同学聚会的那个夜晚,对闻夏说出那句“跟我结婚吧”。

    如果不是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他根本没法在求婚的时候那么淡定。

    那些话他不知道打了多少遍腹稿。

    闻夏听着他磕磕巴巴地托盘而出,长久没有说话。

    林风起踌躇一下,默不作声地凑近,发现闻夏没有再拦他,便又伸手抱住他。

    “还行,”闻夏终于出声,评价道,“向我求婚大概是你这些年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得到夸奖的林风起收紧手臂,脑袋忍不住蹭了蹭他,闷闷地应了一句:“我也……这么认为。”

    闻夏被他蹭得有些痒,缩了缩脖子,笑了。

    复盘完阴差阳错的过去,两人下楼遛狗。

    这次一出门,林风起就握住了闻夏的手。握了一会儿不满足,等到出了单元门,简单的抓握变成了十指相扣。

    闻夏心跳有些快,侧眸去看林风起,这人耳垂泛着淡淡的红。

    他们牵着阿哞,就像一对再寻常不过的情侣。

    路上又碰见了小马和他妻子,两人倒不是来遛狗的,看着是在外面玩儿够了刚回来。他们打了个照面稍微聊了几句,分开后小马妻子回头多看两眼,撞了撞丈夫:“哎,你觉不觉得今天他们感情怪好的?”

    小马也回头看一眼,非常直男地道:“有吗?平时不也是这样?”

    妻子无语地瞪着他,最后说了句算了。

    这两人平时遛狗,哪有牵着手靠这么近过。

    遛到一半,闻夏忽然想起来还有件事儿没问:“对了,我一直没想通,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对方淮有意思?我什么时候在你面前提过他么,还是你从谁那里听了什么不靠谱的谣言?”他甚至都不知道林风起是什么时候把方淮当成假想敌的。

    其实从林风起发现自己又闹了个大丢人事件后,闻夏就一直没有提起这件事,原本淡化的记忆在这时忽然被翻出来,林风起一张脸红了又红。

    这可能是他长这么大,绝无仅有的一次社死经历。